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12月26日讯(泉州晚报记者游怡冰通讯员谢坤霖苏少波)近日,市工信局与市财政局印发《福建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市本级配套部分兑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泉州市将对省级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的融资贴息再给予1%的贴息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项目融资成本,深化绿色数字技改,积极培育优质企业、优质项目,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是福建省出台的专项政策,对省级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给予融资贴息,企业最高可申请总项目投资50%的贷款贴息额度,且自贷款投放之日起3年内,省级层面给予实际投放贷款年化2%的贴息。根据此次《实施方案》,泉州市将针对泉州市内实施的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且已获得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扶持的项目,对其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提款的部分,在省级财政给予2%贴息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1%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具体贴息方式上,参照福建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兑现方式。合作银行应按照省、市级财政贴息后的实际执行利率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合作银行要本着让利于企的政策导向,对技改项目企业实施优惠利率,禁止收取与贷款无关的不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