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心脏发育主要受两大因素的影响,主要是受胎儿母亲方面和胎儿方面的影响。
母亲方面
1:孕期有感染性疾病史(风疹、疱疹、水痘、流感、巨细胞等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系统系红斑狼疮、甲亢、风湿性病变、干燥综合症等);代谢内分泌疾病史(糖尿病、苯丙酮尿症等);母亲为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有先心病患儿生育史或异常妊娠史如流产、宫内死胎。
2:有先心病家族史
3:服用一些致畸药物、长期饮酒或吸烟
4:接触有害环境及有害物质(有害气体、放射线、化学物质等)
胎儿方面
1:胎儿染色体异常、胎儿心率失常(尤其是心动过缓)、胎儿羊水过多或过少、单一脐动脉脐带、胎儿发育迟缓,水肿等。
2:胎儿心外畸形常与心血管畸形并存。(如脑积水、消化道闭锁、脐膨出、隔疝、内脏外翻、四肢和颜面部畸形、肾脏发育不全等)
因此我们建议22-28周做一次胎儿超声心脏检查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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