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妇幼保健院
关于办理健康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健康证办理的通知》要求,从年7月11日开始,我院只接受工作地点在湖里区辖区内的“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等单位”从业人员办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简称“健康证”),且预约办理“健康证”的从业人员,需要提供: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的复印件;
2、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复印件(需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份复印件齐全方可预约!
预约方式:
1、拨打市民健康信息系统预约;
2、使用厦门市医保卡或就诊卡绑定“美丽厦门智慧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