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现根据省教育厅和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精神并经长乐市人民政府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定,就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片内生招生
小学一年级实行“免试入学,划片招生”。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城区片内生招生仍按往年做法,主要分为制定城区户籍划片方案、确定招生计划、户籍摸底录入、具体入校登记、公示编班就读等程序(具体见附件1)。
1.报名登记:城区各小学定于年8月5日—8日为新生报名登记时间。
2.随带材料:新生报名登记时须带家庭户籍本、幼儿防疫证、幼儿园离园证。
3.名单公示:城区各小学于年8月15日—16日公示报名登记的片内新生名单。
4.根据省教育厅、福州市教育局招生文件精神,“教育资源配置尚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可“因地因校制宜实施多校划片”。鉴于洞江小学所划片区生源过多的特殊情况,决定实行多校划片招生。
二、“其他特殊群体”招生
1、“其他特殊群体”是指省、福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的学生以及长乐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需要照顾的特殊对象。
2.“其他特殊群体”是在城区各校招完片内生之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可招收需要照顾的特殊对象。如果学位已满,则就不再招收“其他特殊群体”类学生。
3.“其他特殊群体”学生根据居住处可向就近学校申请报名。若附近学校生源已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其它学校。但新进城购房的农民或农民工子女、港澳台籍及外国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子女等三类按指定就读学校申请报名。报名登记时间为年8月17日—18日。市教育局于8月19日-20日对各校上报的报名登记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审批。
4.“其他特殊群体”生源如果申请得到市教育局审批,不得再参加剩余学位的报名抽签,否则取消在城区学校就读资格;若在规定时间节点未到校报到的则视同自动放弃,不再安排城区其它学校就读。
5.“其他特殊群体”的具体对象范围见附件2,界定办法、旁证材料清单等将另行公布。
三、剩余学位招生
8月中旬,城区各小学上报已登记的片内生、“其他特殊群体”两类学生的数据后,即开展剩余学位招生工作,具体操作程序为:(1)公布相关学校剩余学位数;(2)长乐非城区户籍生源(含监护人户籍在长乐农村的境外户籍生)到指定学校申请就读报名登记;(3)相关学校公示申请报名登记的学生名单;(4)市教育局初教科公开组织剩余学位招生派位抽签。
城区小学剩余学位招生方案及具体抽签时间择机另行公布。
四、其它有关事项
1.在整个招生过程中,若遇突发事件及上级指令性任务需要特殊帮扶照顾的对象,则由本人或单位申请,经教育局把关,报市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报长乐市委、市政府批准。
2.长乐非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3.招生咨询。
附件1:年秋季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
附件2:“其他特殊群体”对象范围。
长乐市教育局
年5月12日
附件1:
年秋季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今年吴航、航城两街道及首占新区七所小学一年级共招收42个班,共有个学位。具体列表如下:
序号
学校
班级
(个)
招生数
(人)
1
长师附小
6
2
实验小学
6
3
吴航中心小学
6
4
鳌峰小学
4
5
洞江小学
8
6
长师附小一分校
8
7
进修校附小
4
二、招生划片
城区小学招生按照公安户籍进行对应划片,具体为:
1.长师附小:十洋村部分村民小组(1-12小组、17小组)、十洋社区部分组(1-12组、15-17组、22-26组、28组、29组,其中部分组已归属洋锦委,仍划分长师附小)。
2.实验小学:西关村、三峰社区、西滨社区、航兴社区、仁辉社区、十洋村两个村民小组(15组、16组)。
3.吴航中心小学:西关社区、胜德社区、十洋村两个村民小组(13组、14组)、洋锦社区(原十洋社区部分组:13、14、18、19、20、21、27组及新进城的洋锦社区户)。
4.鳌峰小学:东关村、东关社区。
5.洞江小学:景美社区、航华社区、锦辉社区、航辉社区部分小区(不含香江国际、城市之春、皇庭丹郡、皇庭名郡、拉菲郡、永硕龙庭湾等六个小区)。
6.长师附小一分校:龙门村、龙津村、丹辉社区,航辉社区的香江国际、城市之春、皇庭丹郡、皇庭名郡、永硕龙庭湾等五个小区。
7.进修校附小:航城街道筹岐村、首占镇洲元社区、营前街道拟新成立的社区、航城街道航辉社区的拉菲郡小区。
三、招生意见
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年龄为:年9月1日—年8月31日出生。
2.一年级新生注册时间须在年8月份(具体时间以各校通知为准),新生到以上所划片区学校注册时须随带户籍本、防疫证、幼儿园离园证等材料。划片政策仅适用于起始年级的招生,从城区外转回城区原户籍地的二至六年级插班生,不按上述划片入学,视情可安排在进修校附小、长师附小一分校或鳌峰小学就读。
3.年6月30日(含30日)前,户籍搬迁入城或在城区新申报的,按以上划片招生。7月1日-8月31日,户籍搬迁进城或新申报入城的(不包括首占营前新区),不按以上划片而统一安排在长师附小一分校就读;户籍搬迁或新申报进入首占镇洲元社区或营前街道拟新成立社区的,统一安排在进修校附小就读。
4.年7月1日(含1日)之后,户籍在同城区社区(村)与社区(村)之间迁移的,仍按原户籍所属社区(村)所划片区入学。
5.根据省市相关招生文件精神,招生矛盾突出片区可因地制宜逐步实施多校划片招生。因洞江小学学位容量已无法满足所划片区生源数量要求,决定对洞江小学所划片区生源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即采取抽签的办法,从划片的生源中抽取人进入洞江小学就读,剩余生源根据家长申请,进入实验小学或长师附小一分校就读。航城街道联村户籍生按原片区征地时商定协议,安排20名适龄儿童直接录取洞江小学,不参与多校划片抽签。洞江小学招生派位抽签时间为8月10日上午,地点在洞江小学;该校片内生不按时报名登记的,将取消抽签派位资格,一律安排到附小一分校就读。
6.外来户籍人员随迁子女需在城区入学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可安排鳌峰小学、联村小学、里仁小学、龙门小学、下朱小学、泮野中心小学等就读,并限定8月16日、17日持有关证件到上述学校登记审核以便统一安排就学,逾期不再办理。
7.长乐市非城区的农村小学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8.本招生方案的解释权属长乐市教育局。
长乐市教育局
年5月12日
附件2:
“其他特殊群体”对象范围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故在暂住的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符合下列六种情况之一者,允许就近安排相关学校入读:
①驻航部队(含武警、边防、消防、武装部)官兵适龄子女;
②监护人户籍在长乐城区的境外籍适龄儿童;
③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适龄子女;
④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而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适龄子女;
⑤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实需要其亲属抚养监护的适龄子女;
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居住处指定相应学校安排入学;
2.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以及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适龄子女;
3.见义勇为、烈士等有特殊困难家庭的适龄子女;
4.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适龄子女;
5.依据省市《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凡年2月17日(含17日)之后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式商务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并已持有正式购房合同的(绿色本)适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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