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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某楼盘刚交房电梯就故障,部门责令整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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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在平台投诉:名城紫金轩处于交房阶段,业主验房发现电梯屡发故障,还没交付,电梯就数次故障,电梯安全关乎人命,业主求助无门,跟地产反应,大名城地产拒不整改,请有关部门介入。

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

“年1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诉求人提供的线索依职能对大名城紫金轩楼盘九号楼的电梯进行现场检查。九号楼两部电梯梯号分别为TA,TA,电梯于年10月27日经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检验,已取得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检验结论是合格的,下次检验日期为年10月。经了解之前电梯TA于年1月2日因急停,报急修,维保人员已于当日修理完毕。诉求人反映的电梯频繁出现故障的问题,目前我局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如发现电梯维保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

“物业公司已于1月18日协调业主代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至名城紫金轩项目现场对电梯问题进行调查,并针对问题要求电梯维保公司进行整改。我局要求物业公司督促维保公司完成整改,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做好后续工作。

笔者注意到,除了“电梯风波”,近期关于名城紫金轩的各类投诉也是层出不穷,作为一个刚交房不久的新小区,居民们又有哪些不满呢?

01关于小区“夜光跑道”的争议年12月27日,有网友投诉:之前承诺的小区夜光环形跑道没有完全兑现,现在小区里面所看到的跑道地面设有塑胶的路程太短,才一小段,其余的地方地面都是铺设水泥路。

对此,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诉求反映路面跑道问题,该项目已通过各项验收,开发商向我局反馈并未承诺建设夜光跑道,诉求人如认为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可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02关于“学区房”的争议12月27日,有网友反映:名城紫金轩交房时,当初承诺的一中学区房没有了。对此,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诉求反映大名城紫金轩学区房问题,开发商反馈并未做出相关入学划片宣传承诺,项目的入学划片问题详情可咨询区教育局。

长乐区教育局则回应:为逐步与福州市五城区招生政策进行对接,年秋季我区结合实际情况,适度调整了片内生界定标准,像尚未交房、未正式移交、未纳入社区接收管理的新建小区,鉴于目前招生划片的条件尚未成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情况诉求者可以阅读今年的招生公告。城区招生划片工作十分复杂,每年的招生方案都要综合考虑我区的学校布局和村居分布等各方面情况,在征求多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方案最后还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才能向社会公布,而且招生划片等相关情况,将会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招生政策的变化而做出调整,因此,具体还要以当年的招生公告为准。

03关于“先交房,再验房”的投诉12月29日,有网友投诉:大名城紫金轩业主未验房前开发商就要求先签字交房,先缴纳物业水电费等,然后才让业主上楼去验房!地库门厅通道全部上锁不让上楼!入户密码全部不给!

对此,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诉求反映名城紫金轩项目已具备交房条件,我局要求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严格按照规范的交房流程进行交房,不得先交房再验房。

04关于“装修押金”的争议

年1月6日,有网友投诉:长乐名城紫金轩物业违规要求全体业主缴纳一户块装修押金,并提出不合理的建筑垃圾清运费一平方18元,试问毛坯房空空的什么都没有一户平的要交块垃圾清理费合理吗

对此,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诉求反映装修押金问题,装修押金是由双方约定进行收取,收取装修押金是为了防止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违规装修对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造成损坏进行约束作用,业主装修结束后,经物业公司核查装修无违规后退还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由业主本着自愿的原则,委托物业服务公司处理的,收费标准由双方约定。

05所谓“入伙通知书”的问题

年12月21日,有网友反映:收到长乐区名城紫金轩的“入伙通知书”,要业主于年12月28日去售楼部预交元每户的电费,水电公摊预存元每户,车位管理费70元每月,请问入伙通知书与交房通知书会不会一样?还未入住,预交的几项费用合理吗?

对此,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诉求反映名城紫金轩项目已于11月16日在我局办理竣工备案,我局要求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内约定的交房条件进行交房。诉求反映入伙通知书问题,开发商反馈已向业主重新发送交房通知书。

业主:当初排队买房,如今排队维权

年年末,长乐大名城紫金轩迎来交房。然而小区不少业主非但开心不起来,还在现场拒绝交房,并向开发商讨要说法,还一度与开发商雇佣的工作人员产生冲突!

据业主李小姐反映:当初排队买房,如今排队维权!业主的维权点包括当初开发商声称的“学区房”如今成为泡影;小区的部分配套设施也与当初承诺的大相径庭;此外还要求业主先交钱签字再验房等等...

小编希望:作为知名房企,开发商能拿出应有的诚意与担当,与业主解决现有的纠纷与矛盾。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购房时,对于开发商抛出的各项“利好”,一定要多加佐证,并保留录音及视频证据,以做到“轻易不上当,上当能维权”。大家买房的钱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都是辛辛苦苦攒的!希望所有纠纷早日妥善解决,业主们早日舒心地住上新房!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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