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新闻网
鄂尔多斯有8家公司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拟被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列入第一批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名单。
关于拟列入第一批非正常经营
融资租赁公司名单的公示
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2号)有关要求和认定标准,我局于4月15日至5月15日组织各盟市金融办开展了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实地核查工作。经各盟市金融办实地核查,有60家公司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1家公司无法取得联系,8家公司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1家公司近6个月监管信息显示无经营。
依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拟将61家“失联”公司和9家“空壳”公司列入第一批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年5月31日至年6月30日。公示期内,附件所列公司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公司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盟市金融办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公示期满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将列入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名单并予以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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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市金融办
编辑:杨阳、王淑琪
校对:白倩、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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