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南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求,围绕金融服务自贸港重点园区和小微企业“建制度、促行动、搭台子”,初步搭建起金融机构服务自贸港重点园区和小微企业的机制。
(一)建制度。5月,在充分调研自贸港重点园区融资情况,了解金融支持自贸港重点园区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人行海口中心支行会同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等9个部门联合出台《金融支持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的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提出支持重点园区提出量化考核目标,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园区和园区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并探索建立服务自贸港重点园区的金融顾问制度等。截至5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已与11个自贸港重点园区签订合作协议26个。
(二)促行动。在年初出台《年海南省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陆续印发《年度“自贸港金融服务企业提升行动”方案》《-年推进海南省动产融资行动方案》等行动方案,要求金融机构对海南市场主体实现全扫描,发扬“跑街”精神,“走社区”、“跑街道”深入挖掘潜在信贷需求,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截至5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多亿元,同比增长10.4%;5月新发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12%,同比下降42个bp;小微企业有贷户1.33万户,较年同期增加余户,小微企业信贷实现“量增、价降、面扩”。
(三)搭台子。6月23日,举办“金融支持自贸港重点园区政策宣讲暨金融进园区对接活动”,省内12家主要金融机构银行介绍了本行针对自贸港重点园区、区内入驻企业以及国有骨干企业的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进出口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8家金融机构与海口江东新区等13个市场主体现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放款合同),合计签约金额超百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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