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开发求职招聘QQ群 http://liangssw.com/shishang/20004.html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债”)交易迎进一步规范。
6月17日,沪深交易所表示,为进一步防范可转债交易风险,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分别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沪深交易所表示,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年7月1日。
整体来看,《细则》共4章46条,就可转债交易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涨跌幅限制、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等内容,均作出了具体要求。对可转债交易的最新规则要求,澎湃新闻记者梳理了五方面要点。
要点一:对新参与投资者增设“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不受影响
据了解,个人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两方面条件。
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其中,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同时,沪深交易所要求,普通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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