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证券时报e公司讯,中国电影8月9日发布声明称,《伟大的战争·抗美援朝》是公司出品的电影,公司作为第一出品方,电影《伟大的战争·抗美援朝》投融资事宜由公司全权负责,其他投资方的融资行为均需经公司同意。公司从未也无计划自行或允许第三方以公开募集的方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开展《伟大的战争·抗美援朝》项目融资业务;任何企业、个人不得冒用公司名义或《伟大的战争·抗美援朝》投资方制作方名义擅自进行《伟大的战争·抗美援朝》项目融资之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概与公司无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前述行为一经查出,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