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9月27日公告,于年9月26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号)(以下简称“警示函一”)、《关于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曙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号)(以下简称“警示函二”)。
经查,年5月27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办理万元应收账款保理提供担保。公司未审议、披露上述担保事项,也未在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担保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