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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造假的三种常见模式典型表现及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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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债资信

作者/中债资信工商企业信用品质研究团队

好久不见,最近在忙什么呢?

认真学习ing,在家好好吸收了上次讲到的8类固定资产的18种造假方式。

看你这么好学,那么今天给你讲个深度版,固定资产造假的三种常见模式,共涉及六类主要科目。

那这三种常见模式会对财务报表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好问题,来看个图吧

有点晕。。举个栗子吧,老师

没问题~

固定资产造假模式1和2示例

固定资产造假模式3示例

信息量好大。。。

莫慌,我会举些实际例子,让你更好理解,好好读读讲义吧~

1、固定资产审计

审计机构需要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表、核对固定资产总账数与明细账是否一致、核查固定资产权属证书,根据需要抽取一定资产,实地盘存法实地盘查固定资产实物数量,核实各项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账实是否相符。受限于审计机构的人员精力和要求,往往存在以下盲区:

(1)外购固定资产,审计机构需核实物资采购合同、采购发票以及房产的税费发票、权属证明、合同等,结合银行流水等入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判断;受限于审计机构往往难以向销售方函证,因此对于采购发票等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无法进行有效判断。

(2)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如果企业对于相关劳务支出采用较多现金支付,企业可以采用编制虚假的人员工资支付表等虚增支出,现金交易的真实性一般较难审计,往往成为审计的遗漏之处。

(3)对于采购设备等涉及较多关联方的情况,一般审计师会对关联方进行函证,并对关联交易公允性等进行审计;受限于信息可得性,审计师对于部分机械设备等无法获得公开市场报价,对资产价值评估能力有限;此外,若企业隐藏披露完整真实的关联方名单,则加大审计的难度。

2、在建工程审计

对于在建工程审计,除去与固定资产相似的发票、权属证明、合同等核实外,在建工程转固的合理性也是审计的重点。审计机构会借助在建工程项目工程进度确认单、监理报告等进行分析判断,同时会不固定地对项目投产状况进行实地探访,综合判断项目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受限于审计师无法对于相关行业属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特点和行业投资成本等做更多深入研究,审计时难免会出现遗漏。因此,信用分析人员对固定资产科目的真实性分析需要结合行业背景知识来综合判断。下文将首先介绍固定资产造假的模式以及报表科目的影响,进一步列举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科目粉饰手法以及识别方法。

(一)固定资产造假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总述

固定资产造假往往为系统性财务舞弊。公司虚假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通过三种模式达到以下目的:(1)通过虚假的固定资产投资获得额外的股权或债权(项目借款等)融资。或者将资金以投资活动现金流的形式流出,后将资金以购买商品等经营活动流回,从而达到虚增利润、改善现金流等粉饰报表的目的。(2)通过虚假固定资产投资向关联方输送资金。(3)与关联方配合以虚增公司所有者权益。关联方对企业增资,企业将资金用于虚假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流出体外,最终流回关联方,达到虚增公司固定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的目的。企业也可以反向操作,先以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将资金流出,部分资金被关联方挪用,其余资金以股权增资等方式流回公司。

上述固定资产造假三种模式之间区别在于虚增的投向固定资产的资金是否真实流出、是否回流企业并虚增利润、是否向关联方净输送资金、是否通过回流虚增资本。

(二)固定资产造假模式详解

下面我们通过条件假设对虚假固定资产投资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分析。

为方便描述,假设未进行虚假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之前的相关科目原账面价值见表2,例如,货币资金Cash以C代替等。假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10亿元,其中真实用于项目投资规模为X(X10),公司虚增收入全部形成货币资金(暂不考虑形成应收账款等情况)。

模式1和2:公司为了获得资金或者单纯的粉饰报表,会虚增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虚构设备采购及厂房建设、虚增劳务支出等)甚至设立莫须有的项目。一般来说,固定资产投资自有资金约比例最低为30%,其余来源于外部融资。两类模式区别在于:模式1为虚增固定资产的资金流出后,通过虚假采购企业自身的产品流回体系内。这种模式先将资金通过虚增资产造价、虚开采购发票等方式流出,之后再通过中间公司、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等购买企业商品方式将资金计入企业销售商品的经营性现金流入,达到虚增固定资产、货币资金等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的目的,同时提升利润、改善现金流,可谓一举多得。模式2为资金单纯通过虚假的固定资产流出而不回流企业。这种模式主要通过虚增资产造价、虚开采购发票等方式入账。资金流出体外被关联方挪用。

报表影响:如表3所示(图表中字母代码说明详见表2),模式1和2一方面虚增固定资产等科目,扩大资产规模,另一方面,如虚增固定资产的资金流出后部分回流企业用于虚增经营活动,则经营活动现金流有所改善、同时利润和所有者权益亦得到一定虚增;反之,资金全部外流体系外,仅仅投资活动现金流虚增,而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利润并无影响。

模式3:为了配合股东的业绩需求和资金需求,公司股东以增资等名义对公司进行增资,之后部分资金再以固定资产建设为名义虚假流出,回流至原股东。通常,股东以现金方式增资,资金先计入货币资金,之后部分资金真实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其余部分以虚构交易、虚开发票等形式流向资金中介并最终回流给股东。这种方式不仅虚增公司的资产和权益,同时能够满足股东的资金需求并优化股东的经营业绩表现。部分企业也存在反向操作,通过各类手段将资金输送给股东,股东以增资的方式流回企业。

报表影响:如图4所示,关联方以股权投资等形式增资,资金先流入货币资金,再以投资活动虚增固定资产;因此虚增筹资性现金流、投资性现金流。

上述三种主要模式存在多种派生粉饰方法,本篇并不做过多概述,本文暂对三种主要固定资产造假模式进行详解。

固定资产造假是指公司以固定资产建设为幌子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规模远高于实际投向项目的资金(或实际完全没有建设该项目)。固定资产造假为系统性造假,涉及多个报表和科目,具体造假方法见表6。

典型表现1:明显夸大虚增单位投资成本。

识别方法1:(1)企业总体(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总资产比例与行业平均水平是否匹配;(2)对比行业平均投资成本,在考虑产能建设区域可能导致投资造价偏高等特殊因素后,若固定资产造价仍偏高20%以上的需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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