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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行业现阶段特征和未来发展方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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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是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方式,体现出较为浓厚的金融本质,是一种以融物代替融资,融物与融资密切相连的信用形式。与信贷规模及债券市场相比,融资租赁虽然在我国现阶段社会融资体系中占比较低,但仍受到国家重视,具有发展潜力。为满足市场对金融租赁行业的深入了解,回顾行业发展历程,解析行业风险特征,中债资信特推出金融租赁行业系列研究。


  金融租赁公司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种特定经营主体,为银保监会监管的持牌金融机构,作为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的重要经营主体之一,其发展经历及运行特征与融资租赁行业具有普遍的一致性。


  由于融资租赁行业具有资金密集、信用风险密集的行业特征,并且受监管环境及行业政策的高度影响,30多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伴随社会经济发展、金融市场开放、金融制度创新、金融风险整治等经历了多轮发展周期,不同周期中行业发展驱动因素各不相同。


  金融租赁主营业务及业务模式与一般融资租赁公司无明显差异。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务仍处于简单融资租赁阶段,主要业务模式以售后回租、直租、杠杆租赁等为主,部分头部企业在专业化细分市场具有较好发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模式在我国也有广泛的使用。由于金融资源分配呈现梯次性特征,资金端与资产端的优势错配下,转租赁也成为行业内较为普遍的业务模式。


  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现阶段具有较为明显的发展特征。目前,金融租赁公司在融资租赁行业占据头部竞争位置,但内部分化明显,国有大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城商农商行系综合竞争力普遍较弱;金融租赁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仍主要依赖于售后回租模式,面临较大的转型压力。与此同时,业务投放行业集中,资产端易积累风险,行业政策法规仍有待完善,经营风险无法有效分散,关联方业务风险无法有效监控。


  从未来发展来看,竞争压力加剧将导致金融租赁公司被动下沉业务资质,部分无竞争优势的金融租赁公司将面临经营边缘化风险。中长期来看,经过本轮行业转型后,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细分领域将逐步形成稳固的头部企业,行业持续精细化发展,整体竞争力得到提升。


  01;金融租赁公司定义


  金融租赁公司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种特定经营主体,其主营业务(即融资租赁业务)是租赁活动的一种,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和供货人的选择,从供货人处取得租赁物,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可以续租、留购或返还租赁物。在我国,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按照机构性质、审批部门、设立条件、杠杆限制、经营范围等差异,主要分为金融租赁公司、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即外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即内资租赁公司)。其中,金融租赁公司为银保监会监管的持牌金融机构,外资租赁及内资租赁公司则为一般工商企业。


  融资租赁是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方式,体现出较为浓厚的金融本质,是一种以融物代替融资,融物与融资密切相连的信用形式。截至年末,我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62,亿元,与信贷规模及债券市场相比,融资租赁虽然在我国现阶段社会融资体系中占比较低,但仍受到国家重视,具有发展潜力。金融租赁公司作为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的重要经营主体之一,其发展经历及运行特征与融资租赁行业具有普遍的一致性。


  02;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回顾


  20世纪80年代初,伴随着我国引进外资和技术的强烈需求,融资租赁业务作为金融体制改革背景下的融资创新试验,获得了发展机会。由于融资租赁行业具有资金密集、信用风险密集的行业特征,并且受监管环境及行业政策的高度影响,30多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伴随社会经济发展、金融市场开放、金融制度创新、金融风险整治等经历了多轮发展周期,不同周期中行业发展驱动因素各不相同。


  第一轮发展周期(-):经济发展资金需求旺盛推动金融体制改革,政府担保兜底模式下外商及内资银行机构推动融资租赁业务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发展对资金需求极为迫切,国家金融体制改革正式启动。年,由中信集团牵头发起织机、出租车等生产设备直融以及大型民航飞机的杠杆融资业务。次年国内首家融资租赁公司东方国际租赁、国内首家金融租赁公司中国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中国融资租赁行业正式兴起。由于当时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及经济职能并未拆分,融资租赁业务多为地方政府担保,市场环境较好,信用风险较低。随后内资银行开始兼营融资租赁业务,更多外商机构快速进入中国,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快速增长。截至年末通过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累计引进外资24亿美元,全国租赁公司24家,无不良债权发生,国内融资租赁行业得以迅速建立。


  然而,限于融资租赁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监管的缺乏,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较为混乱,风险管理意识及管理能力均处于较差水平年,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开启,最高法《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通知》规定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政企逐步脱钩。由于企业主体尚未具备独立经济主体意识,并且国内信用体系尚不完备,导致全行业性租金拖欠,对融资租赁行业产生巨大冲击,融资租赁行业首个发展周期结束,面临第一次行业发展危机。


  第二轮发展周期(-):国内经济过热、法制建设缺失导致行业高速无序发展,严格的宏观调控政策及亚洲金融危机冲击导致高风险行业投放租金难以回收、外商撤资及银行收紧信贷,融资租赁行业风险大规模爆发。


  年租赁额发展到第一次顶峰后,下半年因经济过热,国家紧缩银根,租赁渗透率首次出现下滑趋势。年开始国内经济出现过热趋势,投资增速大幅提升,国内市场资金需求旺盛。由于行业法制建设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且内部风控薄弱,融资租赁公司出现主要负责人权力过大,缺乏约束,内部管理风险处于较高水平,项目决策脱离审慎标准等问题,行业整体风险快速上升。同年,国家会计制度进行重大改革,融资租赁业务原有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行业景气度开始下行。年为了应对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双膨胀导致的通胀压力,国家采取财政及货币政策“双紧”的调控手段。年,《商业银行法》明确要求规定银行不能参股融资租赁公司,商业银行资金退出导致融资租赁行业资金来源严重受限。年股市、地产市场泡沫破灭,融资租赁业务租金难以回收,行业经营风险暴露;亚洲经济危机的爆发导致股东大规模撤资,银行逐步收紧对融资租赁公司信贷支持,内外部流动性的迅速枯竭导致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倒闭。另一方面,大量的业务违约诉讼导致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精力被迫集中于债务追索及法庭应诉,业务规模不断萎缩。至年,融资租赁行业面临第二次行业危机,行业整体处于破产边缘。


  第三轮发展周期(-):行业法制建设时期,融资租赁行业缓慢发展。


  年,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乱象受到了国家的重视,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办法》等政府文件相继出台,首次将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纳入法律条款,并制定相应业务管理办法,为租赁业运行及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与此同时,监管加大行业清理整顿力度,融资租赁公司开启市场化重组,先后4家融资租赁公司完成重组,1家被撤销,3家开始破产清算工作。经过密集的法制建设及行业清理整顿整合后,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初步具备可持续经营基础,等待复苏时机。


  第四轮发展周期(-):加入WTO后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开放,商业银行重新回归,融资租赁行业全面复苏。


  年加入WTO后,快速增长的出口贸易需求在刺激国内重工业投资及轻工业生产活动,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促使社会产生旺盛的资金需求,为融资租赁行业复苏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为了应对WTO主要承诺要求,国家自年开始筹备融资租赁行业对外开放事宜。年商务部出台《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允许外商成立独资租赁公司。随着对外开放政策落地首批8家外资企业先后在国内成立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为行业带来了先进的国际化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年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审批权由商务部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放宽了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环境。


  与此同时,国内融资租赁行业内资非金融机构类融资租赁公司同步启动试点工作,年第一批9家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获批开展试点,涉及航空、汽车、建筑机械租赁等多个重要经济建设业务领域,年末累计45家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获批成立,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得到有序发展。


  年为了应对进一步履行入世承诺、开放国内金融市场的挑战,银监会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业参与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自此商业银行重新回归融资租赁行业。在政策支持及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下,金融租赁公司快速发展,-年累计成立金融租赁公司9家,控股股东涵盖4大国有银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年末全国金融租赁公司共计17家,注册资本金亿元,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达到3,亿元,已迅速成长为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重要经营主体。


  第五轮发展周期(-):城镇化发展加速导致地方政府面临极大资金需求,互联网金融兴起、人民币升值外资涌入刺激融资租赁行业飞速扩张。


  四万亿投资政策刺激下,地方政府平台高速发展,债务规模快速增长。年开始,国家先后出台多项监管文件,加强城投平台信贷管理,城投平台信贷融资渠道大幅受限,地方政府经济建设活动面临很大资金缺口,非标融资渠道在此时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机会,以售后回租模式为主的融资租赁业务成为了地方政府的非标融资通道之一,市场需求大幅增加。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兴起,互联网金融资金端与融资租赁资产端结合实现业务耦合,融资租赁行业开辟了新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年二次汇改影响下,人民币进入了长达2年半的稳定升值通道,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的推动下,大量境外资金通过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流向境内,也为融资租赁行业提供了充裕的资金供给。在市场资金供需两旺的利好环境下,经营主体数量及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均出现巨幅增长,融资租赁行业迎来第二个飞速扩张期。


  第六轮发展周期:(-至今)地方政府融资渠道收紧,监管发力强化经营风险控制,融资租赁行业再次进入业务转型期。


  年开始,国家继续规范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并逐步加强对“热钱”流入的管控。非标融资渠道的快速发展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年初,财税[]号正式发布,虽相比财税[]37号文有所放松,但要求仍将售后回租业务税率由5%息差营业税调整为17%的息差增值税,售后回租模式下的融资租赁行业税收成本大幅增加。


  与此同时,为了鼓励社会资金有序进入融资租赁行业,银监会再次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进一步放松金融租赁行业准入门槛,同时强化股东风险责任,要求股东在金融租赁公司支付困难时予以流动性支持及核心资本补充,并强调加强审慎经营要求等。年国务院进一步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金融租赁公司获得快速发展,-年累计成立金融租赁公司33家。


  年以来,金融监管再次趋严,金融租赁公司审批趋严,年仅10家金融租赁公司成立,3家获批筹建。年,财金[]23号文正式发布,从国有金融机构角度明确规范对平台企业违规融资行为。同年,商务部宣布将内资及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统一划归银保监会监管,融资租赁公司开启统一监管时代。随着行业监管持续发力,融资租赁行业再次进入业务转型期。


  03;金融租赁主要业务模式


  金融租赁主营业务及业务模式与工商企业类融资租赁公司无明显差异。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务整体仍处于简单融资租赁阶段,主要业务模式以售后回租、直租、杠杆租赁等为主,部分头部企业在专业化细分市场具有较好发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模式在我国也有广泛的使用。由于金融资源分配呈现梯次性特征,资金端与资产端的优势错配下,转租赁也成为行业内较为普遍的业务模式。


  1、直租模式


  直接租赁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求,向厂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在直租模式下,出租人以租赁为业务形式,以信贷为业务目的,同时隐含了产品(租赁物)销售功能。由于租赁物的租用周期一般与其实际生产使用周期一致,不存在残值回收价值,且出租人不提供相关生产、采购、维护服务,因此直租模式的主要盈利方式为融资租赁息差,承租人将以租金形式返还出租人本金及融资利息。由于部分融资租赁标的价值过高,在直租模式基础之上,通过引入第三方借款人衍生出杠杆租赁模式,其本质仍是融资融物、赚取息差模式。由于直租模式具有明确的第三方采购厂商,在风控规范的情况下,直租模式具有可控的资金流向,出租人经营风险更多集中于承租人所在行业景气判断及承租人经营及财务实力。目前,金融租赁公司直租业务多集中于飞机、船舶等交通运输领域,或工程机械、大型工业生产设备等建筑或制造业领域,其中飞机、船舶等融资租赁业务多采用杠杆租赁模式。由于标的物单价较高且细分领域专业,因此对于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实力及专业能力均有较高要求,具有一定业务准入门槛。


  2、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指出租人从承租人处买入租赁物,再返租给承租人并收取租金,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资属性更强。受我国当前融资环境及融资租赁行业专业能力限制,当前国内融资租赁业务大多是采取该种模式,该类业务规模占比在80%以上,金融租赁公司的售后回租业务占比也处于较高水平。但实际上,在售后回租模式中,很多融资租赁企业实际开展的是通道业务,业务实质也脱离融资租赁“融物融资”形式,演变为类似资产抵押担保信贷业务,或委托贷款业务。由于售后回租业务无法明确资金投向,且抵押资产的登记、保全、处置难度很大,因此面临较大业务风险。随着年以来资管新规的发布,将“消除多层嵌套,抑制通道业务”,未来预计融资租赁企业目前大量存在的通道业务将有所压缩,金融租赁公司同样面临业务收缩压力。


  3、经营性租赁


  参考国际租赁业发展历程,当融资租赁发展到一定阶段,由于出租人竞争加剧,传统的单纯债权型融资租赁模式与竞争激烈下的收益率降低将使出租人的经营发展难以为继,开展经营性租赁提高市场竞争力是出租人的必然选择,经营性租赁也更符合行业专业化发展本质。与融资租赁业务相比,经营性租赁业务中租赁标的租用周期不严格规定为其实际生产使用周期,因此存在残值价值溢价空间;与此同时,经营性租赁业务延伸出生产服务相关业务活动,出租人的盈利模式也从单一的租金收益变为租金收益+服务收益+处置资产残值收益及可能产生的资产溢价收益等,较大程度实现了差异化竞争策略,以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然而,经营性租赁业务对出租人资金实力、行业认知能力、设备资产处置能力、专业化服务能力均具有较高要求,业务准入门槛较高。受益于较强资金实力及较为成熟的业务运营模式和丰富的业务运营经验,部分头部金融租赁企业已在经营性租赁领域形成了较强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4、转租赁


  转租赁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产生转租赁业务模式的主要原因为客户资源与金融资源错配、母公司通过转租赁方式向业务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原始租赁人要求承租人追加担保人等。目前,金融租赁企业一般以第一出租人身份开展业务,通过转租赁方式迅速扩大业务规模或开展异地业务,其中部分成立时间较短的城商行、农商行背景金融租赁公司转租赁业务占比接近50%。受制于转租赁业务第一出租人不直接掌握客户资源,该业务模式盈利能力较弱。与此同时,由于业务链条较长且对转租人依赖较大,转租赁存在高风险集中度、风控难度大等经营风险,在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中无明显优势。


  04;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现阶段发展特征


  1、金融租赁公司是我国融资租赁行业重要经营主体,占据头部竞争位置。


  受银保监会严格审批及直接监管影响,金融租赁牌照稀缺,金融租赁公司数量整体较少。同时,受益于强大的股东背景及非银金融机构业务定位,金融租赁公司资金实力明显,与一般融资租赁公司相比具有突出的融资渠道优势和杠杆能力,竞争优势明显。


  2、金融租赁行业内部呈现较大分化特征,国有大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城商农商行系综合竞争力普遍较弱。


  受监管政策影响,我国金融租赁公司主要有3次发展高峰,年《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首次修订后,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银行最先进入融资租赁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先发优势。凭借母行资源支持以及丰富的业务经验,上述金融机构控股的金融租赁公司在资金实力、业务规模、盈利模式方面均体现出较强的专业化优势,形成了金融租赁行业的头部集团。


  产业控股金融租赁公司呈现较大分化特征,其中股东实力较强且控股比例较高的产业控股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与控股集团形成有效协同,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民营控股以及国有产业控股持股比例较低的金融租赁公司,股东资金支持能力有限,且业务模式单一,整体发展较为缓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控股金融租赁公司中,除了华融金租扩张较为迅速外,其余2家经营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经营及规模优势。


  相比之下,农商行、城商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多成立于年《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再次修订后,成立时间普遍较晚,资本金规模整体偏小;受母行自身经营规模及业务开展区域所限,能够获得的母行支持普遍较弱。虽然数量较多,但综合实力较弱。


  3、盈利模式单一,过分依赖资金端优势,面临较大转型压力。


  金融租赁公司业务模式目前仍主要依赖于售后回租模式,业务模式单一且简单,导致过度同质化竞争。除部分头部金融租赁公司在专业化细分领域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外,其余大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尤集中于城商行、农商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主要依赖自身资金端的成本及融资便利优势,聚焦于资金“价格战”,无法发挥金融租赁业特有的资产协同优势,且“重资产”现象极为普遍。由于售后回租的业务模式决定其利源结构较为单一,主要以利息差为主,更易受到税收政策、监管政策、信用环境以及市场流动性等外部风险影响。在金融机构降杠杆、金融监管趋严、宏观经济景气度下行的市场大背景下,单一的售后回租经营模式面临较大的经营及转型压力。


  4、业务投放行业集中,资产端易积累风险。


  金融租赁公司业务扩张迅速,受市场环境及业务模式影响,投放领域相对集中。从投放行业分布来看,金融租赁资产主要分布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热力燃气及制造业等重资产的行业,上述行业均为资金密集型领域,资金需求旺盛且业务模式相对成熟,为金融租赁公司主要业务投向。随着宏观经济景气度下行、疫情冲击以及国家严格控制城投平台违规融资等负面影响的显现,金融租赁公司资金投向领域的行业风险明显加大。与此同时,部分租赁物如基建管道难以处置,也导致金融租赁公司无法获得租赁物抵押变现保障,资产端风险积累进一步上升。


  5、行业政策法规仍有待完善,经营风险无法有效分散,关联方业务风险无法有效监控。


  目前融资租赁行业基础环境及法制环境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在租赁物登记、物权保护、行业自律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困难,客观导致融资租赁业务风险识别难度大、融资租赁公司无法对抗善意第三方引发租赁物所有权风险等经营风险无法得到有效分散。


  另一方面,部分金融租赁公司为规避业务风险,尽可能与关系密切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开展业务,与股东开展业务一方面确实能够加强业务专业性、提高风险可控性,但另一方面,容易造成风险过度集中,若股东业务发生风险将连带拖累租赁业务。在当前监管手段不够完善、监管信息获取成本过大的背景下,金融租赁公司存在关联方或股东控制风险,进而引发较大的特定风险。


  05;我国金融租赁行业未来发展展望


  整体来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形势下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发生变化,融资租赁行业资金成本逐步上升,利差进一步收窄,以往依靠售后回租、转租赁等规模扩张带动利润增长的快速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


  与此同时,随着监管机构对于“影子银行”、非标融资渠道的逐步清理,以及加强对城投平台融资渠道的管控力度,金融租赁公司资金投放压力将进一步增加,竞争将趋于白热化,转型压力持续上升。


  为应对竞争压力,短期来看,金融租赁公司将被动下沉业务资质,风控能力承压,盈利空间将进一步缩窄,部分经营规模较小、业务模式单一的金融租赁公司将面临业务缩减、经营持续边缘化的风险。中长期来看,经过本轮行业转型后,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细分领域将逐步形成头部企业,并引领行业向精细化发展,行业整体竞争力得到提升。

来源:融资租赁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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