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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贝网12月4日消息,国轩高科(证券代码:)于年1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和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其实际经营需要以其部分设备资产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交易的主要内容:
租赁物:合肥国轩、国轩材料部分设备资产;
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合肥国轩和国轩材料分别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租赁公司,并回租使用,租赁期内合肥国轩和国轩材料分别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租金;
租赁期限:不超过三年;
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租赁公司所有,租赁期届满,合同履行完毕后租赁物所有权分别转移至合肥国轩和国轩材料。
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合肥国轩和国轩材料的资产正常使用,也不涉及设备迁移、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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