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通财经网
智通财经APP讯,国银租赁()公布,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于年6月9日(交易时段后)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代价人民币13亿元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及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赁物,租赁期为个月,租赁本金与转让价款金额一致,租赁利息于租期内总额共计约人民币3.52亿元。
租赁物为位于中国贵州省的某高速公路交通运输设施及设备。租赁物的评估值共计约人民币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