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ST中科()1月2日晚间公告,公司与创美达保理签署《债务转让协议书》,拟将3.5亿元贷款本息债务转让给创美达保理,由创美达保理向信托受益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公司不再承担偿还责任。
公告称,此次债务转让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量状况,缓解资金压力。
回溯公告,年5月19日,*ST中科和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公司尚欠光大信托贷款本金3.5亿元及部分利息。
年5月18日,公司与前海创美达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美达保理”)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
公司将全资孙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保理”)的部分保理融资款债权3.54亿元转让于创美达保理,创美达保理代公司向光大信托偿还3.5亿元借款,并将余额.96万元支付给公司。
截至公告日,创美达保理尚未代公司向光大信托偿还3.5亿元借款。
公告显示,创美达保理同意受让公司上述3.5亿元贷款本息债务。由于光大信托已对上述《信托贷款合同》之信托财产进行了清算并将该信托财产分配给了信托受益人,经信托受益人同意,由创美达保理代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偿还上述3.5亿元贷款本息。
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