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孙燕通讯员西法
这是一个“无产可破”公司:早就不再实际经营,企业负责人、股东长期失联。被拖欠工资已久的员工在不抱任何希望的情况下,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转破产审查。西湖法院仅用时3个月,不仅帮助员工拿回工资,还将案件从企业清算成功转和解结案。
该案历时短、普通债权清偿率达%,当事人对处置结果很满意,是西湖法院在后疫情时期,破产宣告前成功转和解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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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这是不抱希望的最后一次尝试
杭州惠淘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淘车公司”)是一家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公司,他们的网约车融资租赁模式比较新颖:平台作为中间人,将有车但暂时不用的一方与想用车但没有足够资金购买的一方牵线搭桥,完成车辆出租业务。
这样一来,惠淘车公司无需花钱自己买车,就能在全国范围内做起汽车租赁业务,解决中小租赁公司以及个人用户买车贵、融资难的问题。
但惠淘车公司自年3月成立以来就没好好经营也没赚到钱,期间还有过一次股权变更。之后很快就和公司里的3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实际经营。这些员工工资一直没发,每人都被拖欠了好几万元的薪水。
为此,3名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后向西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该公司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企业负责人、股东也长期失联。
这几个90后员工,原本铆足劲想在汽车租赁行业里大干一番,“但现在我们就像走入一片黑暗中,不知下一步该迈向哪里。”在不抱任何希望的情况下,他们申请执行转破产审查,“我们知道,转破产了可能会一分工资都追讨不回来,但还是试一试吧。”其中一个员工说。
法院:穷尽一切途径,3个月结案
年10月,西湖法院受理其破产清算申请,指派了破产管理人。承办法官龚法官发现,虽该公司看起来无产可破,但本案债权人仅3人,拖欠的工资一共不到20万元,公司所涉及行业前景其实不错,因此案子有较大和解的可能性。
“我们要尽可能帮到申请人,管理人请穷尽一切途径寻找企业相关人员。”龚法官督促管理人。
管理人多方调查后,向惠淘车公司的发起股东——北京某公司发函联系,与其沟通惠淘车公司出资以及债务情况等,并向其释明相关法律后果,要求其出面解决矛盾。在管理人的反复沟通下,北京某公司表达了同意和解的意向。
于是,法院要求管理人立即积极安排北京某公司与职工债权人代表进行沟通,在充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初步达成和解协议,由北京某公司支付员工被拖欠工资。
年1月27日,在法院的支持和推动下,管理人第一时间起草和解协议,制定破产和解方案提请全体债权人表决。该和解方案获得了债权人全数表决通过,北京某公司当即完成所有款项的支付。
三位员工收到被拖欠已久的工资后,都忍不住连声说“没想到”。随后,他们还送来锦旗:“感谢西湖法院和破产管理人为我们在黑暗中找到了光明,让我们在困境中重拾了希望与信心。”
现在,这三个员工仍工作在汽车租赁行业中,并开始了与其他人的合伙创业。
为何本案能这么快结案
龚法官介绍,当时考虑到年关将近,这些员工还因被欠薪发愁,他很希望能帮这些员工尽快拿回工资,过个好年。
虽发起股东公司与债权人分别在不同城市,但西湖法院灵活运用线上会议方式,全程网上进行债权申报、审查、开破产债权人会议。不仅在破产法框架内将破产审查、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会议召开期限缩至最短,也最大限度简化破产程序的流程。
本案仅用时3个月,就完成清算与和解程序的转化、和解协议的顺利通过与成功履行,降低了诉讼成本,且历时短、清偿率高。
延伸:
近年来,执转破案件数不断增加,西湖法院始终以遵循市场规律和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在公平清理债权债务,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因企施策,做到应破则速破,能救则必救。
龚法官认为,在确保僵尸企业快速出清的基础上,对于债权人数较少、负债金额不高,且以欠薪为主但仍有较大挽救可能,以及因受疫情影响暂时陷入困境,但仍有发展前景的各类小微企业,通过在破产审查阶段促使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或通过破产和解程序促成债务各方达成和解等方式,缓和矛盾,为企业在疫情时期渡过难关争取到宝贵的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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