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不长,作为一种新的交易制度,在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必将面临一系列的问题。股市的供给和需求会受到融资融券将的影响,进而对股市的流动性和波动性产生影响。
融资融券虽然对我国股票市场的波动性影响作用非常小,对流动性没有显著影响。但是,这并不能完全否定地认为,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开展不会对我国股票市场产生影响。为了让融资融券交易机制在我国发挥它的积极作用,提高其对股市流动性的显著影响,针对我国融资融券的发展现状,提出以下几点相关建议。
一、推行并完善市场化转融通机制
随着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的不断发展,建立证券金融公司也是非常必要的。年10月26日,我国正式建立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年8月31日推出转融通试点业务,负责对证券公司实行转融通服务。
证券金融股份公司的建立具有积极的市场作用:第一,证券金融公司的建立,缓解了证券公司融资难的问题。证券公司可以向证金公司融资、融券,从而也增加了市场资金和证券的供给,有利于提高市场的交易水平。
第二,证金公司具有高质量的管理和操作,市场信用基础好,能够提高投资者的交易信心,进而提高投资效率。第三,证券金融公司的建立便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由于融资融券的高杠杆高风险性,投机者会借此进行不当套利操作,可能会给市场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
第三,证监公司可以通过调控交易规模、担保物比例等调控融资融券市场的总体情况,从而对整个市场进行监管。我国的证券金融公司刚刚成立不久,许多职能还不完善,资金和证券资源也比较少。我们应该在考虑我国国情的情况下,不断扩大完善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能,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的过渡,建立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交易模式。
二、完善证券监管
首先,加强市场信息披露。监管部门应加强交易信息的公开和非公开披露,向市场参与者提供重要的市场信息,提高市场信息披露水平和透明度要求,从而避免股市大幅波动。其次,要加快完善融资融券法制。融资融券试点准备阶段以来,我国就推出一系列法律法规,确定了融资融券的合法地位,促进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快速发展。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有关融资融券的法制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我们应该不断加强和完善融资融券法制大环境的建设,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在我国的稳健发展。
再次,建立合适的信用体系。融资融券要求投资者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用状况,以确保其贷款额在其可承受范围内。这就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可靠的信用评估体系,从而提高交易质量,降低交易风险。
三、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规模
融资融券业务的功效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还没有真正表现出来,是因为我国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比较小。因此,我们必须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规模。
第一,建立新的投资理念。从年我国证券市场成立以来,我国一直处于单边市场的交易状态。很多投资者习惯了做多交易,并且“跟风”现象特别严重,而对融资融券这项制度比较陌生,还没有形成双边做市的投资理念。因此,我国要加强对投资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对该项交易机制的认可和接受程度,从而理性对待投资风险。
融资融券给投资者带来的好处是,如果投资者预期未来股票价格会上涨,不仅可以用自己的资金购买股票,还可以通过融资借入资金购买股票。如果投资者预期未来股票价格会下跌,不仅可以卖出自己的证券,也可以融入证券卖出。正是因为有了融资融券交易后,才有了“多头”和“空头”的博弈,从而使市场力量更加均衡。
所以,为了使融资融券更大的发展空间,投资者一定要转变投资理念,树立双边交易思想,融资融券的规模才能够扩大,才能更好的发挥其作用。
第二,扩大标的证券范围。我国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数量很少,并且券商们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所持有的基本都是绩优股,做空空间有限,这就压制了融券需求,不利于卖空业务的发展。虽然我国目前标的证券已经扩容,而且半年会进行一次调整,但是苟刻的选拔条件和程序仍然限制市场的发展。
并且随着市场上的投资者越来越多,融资融券的需求量也会越来越大,标的证券数量应该紧跟发展脚步,应不断扩大规模。这就对监管层选择标的证券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满足投资者的需求,而且要保证标的证券的质量。
第三,适当放宽融资融券交易限制。与成熟发达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门槛相对比较高,这不仅将一部分投资者拒之门外,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降低了投资者的参与热情。
比如散户需要50万以上的资金、50%的初始保证金,这些对个人来说很高,很多投资者无法达到。监管者可以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投资者入户门槛和保证金比例。另外,融资与融券利率高出2个百分点,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使投资者更倾向于融资而非融券,导致我国融资融券发展更加不平衡。
四、完善证券公司内部体制
证券公司是融资融券交易的重要参与者之一,证券公司对交易风险的控制和防范,有助于融资融券交易的平稳进行。随着融资融券规模的扩大,投资需求不断增加,具有该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完善证券公司内部建设也越来越紧迫。可以从经营、操作和管理这几个方面来完善。
第一,经营。目前我国只有部分证券公司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这些证券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要不断发展融资融券交易,提高交易规模,证券公司就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实力,提高企业利润,在经营业务方面求突破。
第二,业务操作。证券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展业务前,对客户资格、资金来源等进行审批,将操作风险降到最低。同时,应建立完备的应急机制,预防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损失。
第三,管理。证券公司还应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建立内部考察体系和鲜明的奖罚体系,奖励优秀员工,严惩违规交易现象。调动员工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执行工作氛围,完善公司内部机制。
五、总结
融资融券交易机制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了单边市场的一些问题,其积极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但是,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具有其与生俱来的高风险。
由于融资融券交易也叫证券信用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杆作用,这将助涨杀跌,滋生违规操作股价的行为,扰乱股市秩序。另外,也有可能增大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所以,融资融券在加速我国股市国际化的同时,也使我们面临着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