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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3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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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上接B3版)

法定代表人:沈光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也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晓萍

5.2信托资产(未经审计)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光俊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周也勤信托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悦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光俊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周也勤信托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悦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无。

6.1.1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无。

6.1.2对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应说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母公司所持有的权益性资本的比例。

本公司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户,结构化主体2只。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表6.1.2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2.1计提金融资产减值的范围和方法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6.2.2金融资产的确认及后续计量

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减值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2.3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①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②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B、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③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附注三、6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2.4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办法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表6.2.4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6.2.5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1)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①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表6.2.5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②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6.2.6贷款和应收款项的核算方法

(1)发放贷款及垫款

①单项金额重大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按风险特征组合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比例如下:

表6.2.6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进行单独评估,根据信用风险特征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2.7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本公司已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

6.2.8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2.9收入确定原则和方法

(1)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与本公司取得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于受托投资管理合同到期,与委托人结算时,本公司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应由本公司享有的管理费收益,确认为当期收益;或合同中规定本公司按约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则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益。

财务顾问业务等收入根据合同条款在本公司履行履约义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或于履约义务完成的时点确认。

其他收入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

(2)投资收益

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红利、股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除了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确认投资收益。

(3)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和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在相关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收到时,按资金使用时间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当期到期返售的,按返售价格与买入成本价格的差额,确认利息收入;在当期没有到期的,根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改按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6.2.10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亏损和税款递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6.2.11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信托报酬收入于服务已经提供且收取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6.2.12一般风险准备、信托赔偿准备和信托业保障基金

(1)计提一般风险准备的方法: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号),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金融企业应提取一般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并作为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一般准备的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综合考虑所面临的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2)计提信托赔偿准备的方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按当年税后净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20%时,可不再提取。

(3)信托业保障基金: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于年12月10月颁布的“银监发50号”《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信托业保障基金认购执行下列统一标准:(一)信托公司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每年4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净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二)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其中:属于购买标准化产品的投资性资金信托的,由信托公司认购;属于融资性资金信托的,由融资者认购。在每个资金信托产品发行结束时,缴入信托公司基金专户,由信托公司按季向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划缴;(三)新设立的财产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报酬的5%计算,由信托公司认购。

6.2.1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调整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按照下列两者之一计量使权资产:

①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以下简化处理:

①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②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③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④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⑤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对首次执行日前经营租赁的上述简化处理未对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按照新租赁准则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按照准则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前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附注三各相关项目中列示。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进行了修订,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步法模型,并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本公司自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公司仅对在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本公司按照准则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前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附注三各相关项目中列示。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年修订)》(财会〔〕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年修订)》(财会〔〕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年修订)》(财会〔〕9号),于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年修订)》(财会〔〕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报表:

表6.2.13-1

母公司:

表6.2.13-2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6.3或有事项说明

公司对外提供借款担保的期初、期末无余额。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期末数

表6.5.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5.1.2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5.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从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相关科目进行调整。

6.5.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4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重分类后,披露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5.1.4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从贷款金额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5.1.5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5.1.6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代理业务(委托业务)。

6.5.1.7本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年度母公司实现信托业务收入总额为70,万元,全部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形式确定。

6.5.2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非证券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非证券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04亿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6.%。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华收益率。分证券投资、非证券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非证券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括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6.5.2.4.1创新业务资格

公司已经获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

6.5.2.4.2创新业务品种

年,苏州信托继续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涉及公司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金融租赁资产、信托受益权、租赁应收款等。公司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积累了业务经验,服务意识得到了行业的一致好评,业务能力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年,苏州信托经过长期研究和充分准备,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率先运用信托制度,建设了苏州市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平台。11月11日,苏州高新区新科教育培训中心成为首家入驻苏州市校外培训预付资金信托管理系统的机构,在线上发布课程供学员购买并成功完成交易。11月12日,苏州市政府主办了校外培训预付资金信托管理系统上线暨首单落地仪式,宣告苏州市校外培训预付资金信托管理系统启动。11月23日,系统完成了首单分配工作。年,苏州信托首个自主管理组合类TOF项目一一苏信财富·价值均衡AX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12月成立。该信托计划由苏州信托作为唯一的产品管理人进行自主独立投资配置并对投资组合进行持续管理,投资配置的策略包括股票量化中性、管理期货、期权策略等多种策略。此类TOF业务,是苏州信托作为资产管理机构自我提升主动投资管理能力、积极探索业务转型升级的突破之举,同时也是苏州信托作为财富管理机构努力满足广大投资者财产配置需求的重要产品线。

年,苏州信托充分发挥信托专业优势,持续发力慈善信托业务。年新成立2单慈善信托,分别为苏信·善举10号慈善信托以及苏信·善举7号慈善信托。公司慈善信托由慈善基金会作为委托人,并聘请律所、银行作为监察人、保管人,确保信托资金的合法合规运用。

年,苏州信托以全资子公司苏信创投为载体,发展股权融资,以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融资形式服务实体经济。公司所投资行业涉及金融服务、智能制造、医疗健康、消费升级等。年,苏州信托积极响应政府政策号召,为苏州生物医药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通过苏信创投子公司设立投资基金,以多种形式参与行业兼并重组。公司还与国内知名基金管理人合作,通过参与医疗健康行业上市公司股份增发、行业并购等方式,加大对医药行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具有创新技术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一步做优做强。

6.5.2.4.3创新业务规模

截至年12月31日:

(1)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资产证券化业务共12个,规模.65亿元,参与交易所市场资产证券化业务共4个,规模81亿元。

(2)公司探索涉众资金监管服务信托,存续总金额.25元。

(3)公司TOF项目苏信财富·价值均衡AX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首期规模万元,投资配置4个子基金产品。

(4)公司慈善信托项目存续12单,募集资金总共1.2亿元,累计捐赠超过0万元。年新设立2单慈善信托,规模万元,累计捐赠共计.6万元,主要用于慰问贫困老人、捐助困难学生、帮助困难群众购买医疗保险及支持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5)截至年末,投贷联动子基金投资16个项目,投资金额超过2.26亿元,其中苏州本地项目10个,投资金额1.2亿元。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及管理情况

母公司按净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余额的20%的,实行差额提取。本报告期内差额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万元,截至年12月31日累计已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24,万元,报告期内未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上述“关联交易方数量”及“关联交易金额”是本报告期的期末余额。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注:苏州苏信宜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投资的苏州市苏信启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嘉信云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方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投资的苏州四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6.6.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注:本期固有资金参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出资.38万元,获配.68万股。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本期信托与关联方无交易情况发生。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  单位:人民币元

(应监管部门要求,我公司于年起对自有资金运用于本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情况进行上报)

6.6.3.3.2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6.3.3.2  单位:人民币元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6.7.1固有业务(自营业务)执行会计制度的名称、颁布年份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包括于年及年新颁布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6.7.2信托业务执行会计制度的名称、颁布年份

信托业务核算执行财政部于年2月15日正式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年度本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8,万元比上年增加15.60%;实现净利润59,万元比上年增加17.09%。

本公司于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万元,会计政策变更影响金额16万元,变更后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为,万元,年实现综合收益总额59,万元,年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万元、信托赔偿准备金万元、一般风险准备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1此利润率中平均所有者权益=(A0+A4)/2。

2此人均,职工平均数=(A0+A4)/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原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10%股权转让给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事项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批复同意(苏银保监复[]号),并于年3月完成工商变更。

8.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经公司年4月股东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提名虞涛为公司董事,张清为公司职工董事,陈琦伟为公司独立董事。年6月经公司股东会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同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批复(苏银保监复[]号),核准虞涛、张清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陈琦伟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顾迎斌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舒悦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刘文忠不再担任公司职工董事。

经公司年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选举陈磊为监事长,选举孙权为新任监事。张生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与债务人苏州兴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信托债务纠纷,涉案主债权金额为,,.00元,公司累计收回债权32,,.00元。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情况

8.6对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的检查整改意见处理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向公司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关于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年度监管情况的通报》《关于苏州信托年上半年监管发现问题的监管信息反馈》,公司积极从公司治理、发展转型、风险防控、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整改,并取得了相应成效。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1、年年度报告摘要(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79、80)

2、公司股东会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核准(苏州银保监复[]号),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对党支部、股东和股东会以及董事会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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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