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长乐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经审议表决:
任命连强为长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陈勋为长乐市人民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决定接受林彤辞去长乐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郑东辞去长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连强代理长乐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陈勋代理长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陈晓清为长乐市人民*府办公室主任;
胡敏辉为长乐市民*局局长;
陈庆乐为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林仲武的长乐市民*局局长职务,李国栋的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记者高维
新媒体编辑横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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