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调解小组再次介入“长乐漳新中学三岁女童死亡案件”,但长乐区教育局的工作人员没有如约出席。小月的父亲李先生告诉我们,昨天上午教育局临时向他邀约希望私下解决,医院看病,因此表示希望如约于10日见面。而在此之后,教育局就不再表态,原本约定的调解也没了下文。随即,调解小组陪同李先生来到长乐区教育局,但并没有人在,工作人员通过学校无责,希望李先生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今天下午三点,调解小组再次来到长乐区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负责人正在开会,下午四点半后会与调解小组接洽。
下午四点二十分,调解小组见到了长乐区教育局关于此事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教育局都在积极处理此事,只是与死者家属关于责任认定的分歧较大。教育局认为,李先生作为小月的父亲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只愿从人道主义进行30万元的慰问。但李先生觉得,球门是在没有人为因素的影响下倒塌,主要责任在于学校没有进行安全排查。李先生认为,就算他在一旁监护,一两秒的时间也无法让自己的孩子获救,因此希望教育局与校方承担主要责任。最终,因为双方差距较大,教育局希望家属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via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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