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温馨提醒您:
携带个人行李物品入境前请了解海关相关规定:1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2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3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注:当旅客对自己携带的物品是否应缴纳关税有所疑问时,可在通关时选择“申报通道”向海关关员咨询,避免因不了解规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