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江田中心小学:
你单位报来《福州市长乐区江田中心小学关于申请审批江田流水小学操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学校办学条件。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地点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江田流水小学校内现有操场进行改造,新建m的塑胶跑道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沙坑活动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五、建设期:
6个月。
项目建设要符合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住建等部门的要求。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12月23日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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