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乐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长乐市从今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通知内容,长乐市征收土地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占40%)和安置补助费(占60%);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根据所在乡镇(街道)所属区片,分为区片Ⅰ和区片Ⅱ。其中区片Ⅰ为元/亩,区片Ⅱ为元/亩;对于耕地的青苗补偿费:区片Ⅰ为元/亩,区片Ⅱ为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