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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性侵的热点新闻频繁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这是什么原因呢?自从有了自媒体和社交媒体之后,那些受害者更加敢于大胆地喊出‘他们侵犯了我!’这是社会极大进步的表现!
曝光!让罪恶在阳光下变得无处躲藏。当然,也更加警醒我们要防范性侵,防范“大灰狼”。相较于成年女性,儿童性侵更难防范。无论是体力、精神还是社会经验,儿童都难以跟成年人抗衡。所以防范儿童性侵应该是成年人的责任。那些隐藏在人群中的“大灰狼”也许是陌生人,更可能是熟人。so!“熟人”到底是什么人?据女童保护的调查资料显示,作案的“熟人”囊括亲属、师长、邻居,以及能够用职业之便接近儿童的工作人员等。
全省首份禁“狼”检察建议○
年近六十的江某是福州市长乐区某小学的保安,一天放学时,正在执勤的江某看见天真可爱的小朵(化名,六岁的女童)在校门口玩耍,便心生歹念,趁四下无人,江某将小朵抱起,对其进行抚摸,并两次将手伸进其内裤抚摸。
晚上回家后,小朵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母亲,母亲迅速报警。江某到案后一直辩解自己仅仅抱了小朵,并没有实施猥亵行为。
接到线索反映后,长乐区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并迅速将该案批捕、起诉、向审判机关发出了福建省首份从业禁止的检察建议。最后,长乐区法院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发出从业禁止令:江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将不得从事学校保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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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释法:
幼童身心健康,绝不容丝毫亵渎。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职业。因此,包括校园保安在内的与未成年人亲密接触的特定人群,理应要品格良好、关爱幼小,不得有相关不良记录,否则将对其进行严格限制。
防范儿童性侵,提防“熟人”同提防陌生人同等重要!
信息来源:福州检察之窗、长乐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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