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二)具有本科学历(学位)者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2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30周岁及以下是指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是指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是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届和、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取得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的报考人员视同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放宽到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三、不得报考的情形和对象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认定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年1月1日以后,参加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体检阶段后放弃的人员,或办理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手续后取消聘用或离职的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及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长沙市望城区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岗位计划表》。??五、公开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安排具体工作单位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1.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