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合集
(深圳)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融资担保行业,我们特以深圳为例,整理了与融资担保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供大家参考。(点击法律法规名称的链接,即可详细阅读)
1、《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制订,年10月1日起施行。
2、《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规范融资担保公司行为。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负责人就《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年8月。
3、《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发〔〕1号),发布《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等四项配套制度。
4、《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银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人行、工商总局令年第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5、深圳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深圳市人民政策年3月1日公布施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8号通过,自年1月1日起施行。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有关物权编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4号通过,自年1月1日起施行。
8、最高人民法院官宣:小贷、融资担保公司为金融机构,不受15.4%/年利率限制。(批复及其解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回复广东省高院的批复,批复明确了:
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9、《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
年12月25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颁布。
10、《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
深圳市政府制定,修订后的实施办法自年3月1日起实施。
11、《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制订,自年3月1日起施行。
12、《关于开展深圳市融资担保企业年度年审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年2月24日发布的通知。
注意:
1、普通的担保公司(或者说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属于地方性金融机构,只是普通的工商企业,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2、融资性担保公司,系由各地(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管理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一个持牌,一个不持牌,差异较大。
备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相关规定与官方和监管的要求不一致,请以官方规定及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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