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肖夏(—),女,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企业债务风险管理;
杨小舟(—),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战略、内部控制与企业风险管理、财务报告分析与运用。
内容摘要:
中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受限、融资成本高企的融资困境是伴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发展逐渐形成的,具有宏观、微观层面上制度性、结构性的复杂原因。近十年,民营企业债券增信比例一直在波动下降,从年的19.30%降至年的8.34%。年“11超日债”违约后,专业第三方增信机构对于民营企业债券增信比例在年突然下降至7.56%,同比降低17个百分点,增信资源向地方国有企业集聚。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发文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支持体系主要包括两个主体,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与市场化增信机构。对于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已初步形成了与省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三级业务联动的合作体系;全国范围内省级再担保机构已经基本建立,但不同省市内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发展差异较大,较少或难以为民营企业发行债券提供增信服务。市场化增信机构,在债市违约风险波动、民营企业可提供的被认可的反担保方式有限等制约下,对于民营企业发债融资的直接增信较少。年及年,无增信机构对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提供直接增信。
对于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研究,一方面集中在为中小企业信贷提供担保的国际模式对比,如美国、日本、德国等多国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采用政府直接操作型模式和市场操作型信用担保体系;另一方面,聚焦各省市内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很少涉及民营企业。对于债券增信的研究,多数学者认为债券增信会降低债券融资成本,并随着条件变化、分类细化,融资成本降低效果表现不一。对于民营企业债务融资,研究集中在信贷融资方面,债券融资研究较少,多为研究民营企业债务融资成本高于地方国企。现有研究,较少从民营企业的角度出发,运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统一的跨市场样本,分层分类研究多种增信方式对于债券融资成本的不同影响。
本文基于近十年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增信特征,以及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支持体系的建设现状,选取了~年民营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的信用债数据,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效果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债券票面利率容易受到违约事件的冲击,伴随着违约规模不断攀升,冲击影响程度越来越大,且民营企业较地方国有企业更易受到违约冲击,这与目前民营企业是债券市场违约主体有关;增信能够有效的降低债券票面利差。进一步区分增信方式后发现,专业第三方增信的效果要远好于抵质押、关联方增信,这一效果在民营企业样本中表现更为突出;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无论是违约初期还是违约规模高速上升后,抵质押以及关联方增信均不能有效降低债券票面利差,且对票面利差的影响不显著。进一步对专业第三方增信进行区分后,发现对于国有企业,市场化增信机构的增信效果较好,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效果不足,联合增信的增信效果并不显著,由于年10月后,无市场化增信机构为民营企业债券提供增信的情形,样本量限制下,市场化增信机构的增信效果代表性较差,较省级或地级市类专业第三方增信机构的增信效果也较弱;对于民营企业,专业第三方增信单独或联合增信均可有效降低债券融资成本,而且省级与地市级增信机构的增信效果差异不大。年债券违约规模增速高达.04%,形成目前为止年度最大涨幅,而债券违约对于债券增信结构及方式有着较大影响,单独采用年后样本,结果更加支持上述结论。
为了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支持体系,提高债券增信效果,降低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成本,本文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国家、地方担保基金作用,形成支持民企的杠杆效应。在债券发行中,由担保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机构、发行人等多主体共同承担风险,形成杠杆效应,进一步扩大风险承担主体范围,提高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增信的覆盖范围。二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加大对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整合与发展并存。体系内担保机构应继续聚焦普惠领域,调整业务结构;各级政府应强化区域内政策引导,加强区域内担保体系的建设,形成业务定位清晰、结构合理、风险可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三是拓宽联合增信方式,丰富民营企业债券增信产品体系。拓展体系内担保机构与市场化增信机构合作方式,在业务推荐、风险分担、后续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四是强化政策引导,形成监管合力。各部门应加强政策协调,强化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引导,降低业务权重,鼓励担保机构对民营企业提供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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