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向银保监会咨询关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企业监管的相关问题。询问根据目前的监管政策,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企业异地经营是否有明确要求,上述企业在注册地能否只保留某一职能部门,其他部门(例如风控、财务等职能部门)是否允许跨省市办公。
对此,银保监会在答复时表示,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目前对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企业异地经营没有明确监管要求。但在监管导向上,除反向保理和承租人或出卖人为集团内关联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外,支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企业主要服务本地、深耕本地市场。同时,监管上不鼓励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脱节或者在注册地只保留少数职能部门、其他部门跨省市办公的做法。
END
往期精彩回顾
热点资讯
亿元红利落地!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如何办理?公告来了!
联盟动态|金融机构助力共同富裕“价值连城”浙江法人金融机构战略合作联盟第五届理事会顺利召开
成员动态|一周成员动态:首个“财通日”启幕、“贷”动增收致富构建乡村富裕新蓝图、两家泰隆村行入围全国村镇银行百强榜...
#文末赠票#关爱自己,这剂良药不能错过
热点资讯
重磅!碳达峰碳中和中央层面总体部署亮相(附全文)
觉得好点“在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