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政府补助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1)收到补偿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未满足政府补助的附加条件时,先入其他应付款,待满足后转入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满足政府补助的附加条件时)
(2)实际按规定用途使用补助资金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管理费用(日常活动)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非日常活动)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收益/管理费用(日常活动)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非日常活动)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总额法
(1)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取得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外购资产实际支付的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等(自建资产发生的职工薪酬等)
应付利息(资本化的借款利息)
(3)取得的资产按期计提折旧,同时分配递延收益
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日常活动)
营业外收入(非日常活动)
(说明)
①与日常活动相关: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行为密切相关,则认为该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②总额法下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对于应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长期资产,即为资产开始折旧或摊销的时点。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
(4)资产处置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①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②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③结转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资产处置损益(出售、转让时)
营业外收入(报废、毁损时)
2.净额法
(1)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取得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外购资产实际支付的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等(自建资产发生的职工薪酬等)
应付利息(资本化的借款利息)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说明)
①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政府补助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即1元)计量。
②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分别进行核算。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十三章债务重组
一、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
(1)如取得的股权投资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银行存款(支付的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差额)
(2)如取得的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交易费用)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银行存款(支付的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差额)
(3)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导致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放弃债权公允价值+直接相关税费)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银行存款等(支付的直接相关税费)
投资收益(放弃债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4)如取得的股权投资为子公司投资(同一控制)
借:长期股权投资(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时形成的商誉)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差额,可能在借方)
(5)如取得的股权投资为子公司投资(非同一控制)
借:长期股权投资(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投资收益(放弃债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2.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
借:库存商品等(放弃债权公允价值-增值税进项税额+直接相关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银行存款等(支付的直接相关税费)
投资收益(放弃债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二、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1.债务人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借:应付账款等(债务的账面价值)
贷:其他债权投资等(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差额)
2.债务人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借:应付账款等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清理等(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差额)
3.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借:应付账款等
贷: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
投资收益
第十四章所得税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发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且满足确认条件时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其他综合收益等
2.转回以前期间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其他综合收益等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发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且满足确认条件时
借:所得税费用/其他综合收益等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转回以前期间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所得税费用/其他综合收益等
三、所得税的确认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贷记)
其他综合收益(或贷记)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或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第十五章外币折算
一、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少数股东应分担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少数股东权益
(或做相反分录)
2.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
(1)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映,该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应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财务费用
(2)以母、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应将母、子公司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相互抵销,差额记入“其他综合收益”
母公司
借:长期应收款
贷:财务费用
子公司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合并报表
借:财务费用(上面两笔分录的财务费用差额)
贷:其他综合收益(或做相反分录)
第十六章租赁
一、承租人会计处理
1.租赁负债账务处理
①租赁开始日
借:使用权资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②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期初租赁负债余额×折现率)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③支付租赁付款额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2.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①租赁开始日
借: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预付账款[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银行存款[租赁期开始日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预计负债(预计将发生的拆除、复原等成本的现值)
②折旧
借:主营业务成本
制造费用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③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按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
——未担保余值(按预计租赁期结束时的未担保余值)
银行存款(按已经收取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按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资产处置损益(租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差额)
2.若融资租赁合同以收到租赁保证金为生效条件
①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来的租赁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租赁保证金
②承租人到期不交租金,以保证金抵做租金
借:其他应收款——租赁保证金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
③承租人违约,按租赁合同或协议规定没收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租赁保证金
贷:营业外收入
3.后续计量
①出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利息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等
②出租人收到租赁收款额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③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三、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
贷:库存商品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销售费用(融资租赁所发生的成本)
贷:银行存款
第十九章账务报告
一、合并报表相关调整抵销分录
1.按公允价值的调整
(1)将购买日子公司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
借:存货(评估增值)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评估减值确认)
贷:应收账款(评估减值)
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评估增值确认)
资本公积(差额)
2.期末调整其账面价值
借:营业成本(购买日评估增值的存货对外销售)
管理费用(评估增值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无形资产补提摊销)
应收账款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存货
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按评估确认的金额收回,坏账已核销)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所得税费用(或借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按权益法的调整
1.净损益的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调整后净利润×母公司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或做相反分录)
提示: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按照被投资方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乘以持股比例计算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则按照被投资方实现的账面净利润按公允价值调整后的金额乘以母公司持股比例确认;注意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不再调整净利润。
2.分配现金股利的调整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3.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的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综合收益(或做相反的分录)
4.除上述外其他权益变动的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或做相反分录)
5.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或借记)
其他综合收益(或借记)
资本公积(或借记)
三、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处理
借: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年末
商誉(合并成本-子公司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母公司持股比例)
贷: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营业外收入(负商誉)
提示:当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应享有子公司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产生负商誉,贷记营业外收入,此时借方不再有商誉项目。
四、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的抵销
借: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未分配利润——本年提取盈余公积
——本年利润分配
——年末
五、内部商品交易的抵销处理
1.抵销期末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
借:营业收入(内部销售企业的售价)
贷:营业成本(倒挤)
存货(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2.抵销存货跌价准备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内部购入方计提数-企业集团应提数)
贷:资产减值损失
3.递延所得税的抵销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4.逆流交易的情况下,还需要做: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少数股东损益(或反向分录)
说明:上述抵销处理均假设为内部交易收益,下同。
六、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抵销处理
1.交易发生当期
(1)抵销内部交易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
A.一方销售固定资产给另一方作为固定资产使用
借:资产处置收益
贷:固定资产——原价
B.一方销售存货给另一方作为固定资产使用
借:营业收入(内部销售的售价)
贷:营业成本(内部销售的成本)
固定资产——原价(内部交易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
(2)抵销内部交易固定资产当期多计提的折旧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内部交易固定资产当期多计提的折旧)
贷:管理费用等
(3)抵销当期多计提的减值准备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内部购入方计提数-企业集团应提数)
贷:资产减值损失
(4)递延所得税的抵销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提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前面抵销分录中固定资产项目的贷方发生额-借方发生额)×所得税税率
2.内部交易的固定资产清理、出售期间的抵销处理
(1)期满清理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固定资产原值中包括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贷:资产处置收益
借:资产处置收益(以前年度多提的折旧)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资产处置收益(清理当期多提的折旧)
贷:管理费用等
说明:上述三笔分录可以合并做一笔分录,即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清理当期多提折旧金额)
贷:管理费用等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超期清理
不做抵销分录
(3)提前清理、出售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资产处置收益(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
借:资产处置收益(以前期间多计提的折旧)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资产处置收益(清理、出售当期多计提的折旧)
贷:管理费用等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内部无形资产交易的抵销处理
1.将无形资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
借:资产处置收益
贷:无形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2.将内部交易无形资产多摊销的金额予以抵销
借: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购买企业当期多摊销额)
贷:管理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八、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抵销
1.当年编制合并报表的抵销
(1)抵销内部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期末数)
贷:应收账款(期末数)
(2)抵销根据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抵销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连续编制合并报表的抵销。
(1)抵销内部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期末数)
贷:应收账款(期末数)
(2)抵销期初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抵销本期计提或冲销的坏账准备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或做相反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做相反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