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
1.熟记租赁三要素:存在一定期间、存在已识别资产(合同明确指定或隐性指定、物理可区分、无实质替换权)、资产供应方转移对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主导、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2.掌握租赁付款额的构成: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支付的款项(租赁期要扣除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3.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租赁负债、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经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恢复费用(预计负债)。
4.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四种情况: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原折现率);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原折现率);浮动利率发生变动导致租赁付款额变化(新折现率),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导致租赁付款额变化(原折现率);发生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导致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改变(新折现率)。
5.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当月增加当月计提折旧,确有困难的可从下月开始;按照8号准则提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6.承租人租赁变更的处理:
(1)作为单独租赁处理的情形:扩大范围、延长期限;增加的对价与其单独价格按照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2)未作为单独租赁处理(按新折现率重新计量):
1)冲减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2)调增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7.短期租赁(不超过一年)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低于4万元)可以选择简化处理,直线法确认租赁费用,免租期内正常确认租金费用。
8.出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处理:直线法确认租金收入,免租期正常确认租金收入。
9.出租人对于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收款额的构成:
1)前四项与承租人租赁付款额一样
2)第五项是承租人和与其相关的一方(关联方)自己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担保公司)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2)应收融资租赁款按照租赁投资净额(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投资净额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
10.转租赁如果分类为融资租赁,冲销使用权资产,确认租赁投资净额,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原租赁的租赁负债继续进行后续计量;转租赁如果分类为经营租赁,原租赁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继续进行后续计量。
11.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对于融资租赁的处理:收入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计量;销售成本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计量;为取得租赁发生的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12.售后租回(卖方兼承租人):
(1)不属于销售:按照抵押融资处理。
(2)属于销售:
1)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额外融资处理,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预付租金处理。
2)使用权资产、资产处置损益、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四个指标的计算见我讲义上的总结,后续微博发布计算公式大全,也会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