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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2/12 2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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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交易是一种信用交易,是指证券公司将自有资金或有价证券借给投资人,并从中赚取利息或手续费的一种交易行为。相比发达国家,我国推出融资融券业务的时间较晚,各项规章制度仍然有待完善。由于融资融券交易是一种杠杆交易,必然会涉及保证金的概念。

保证金制度在融资融券交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保证金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有价证券。保证金制度的存在极大程度地降低了融资融券交易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此外,过高或者过低的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都不利于两融业务的正常开展。因此,在两融业务中设定一个合理的保证金比例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如何衡量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设定怎样的保证金制度能够更好地去抵御两融业务中的风险,是本文研究的关键所在。

一、我国现行保证金制度的优缺点

1.现有保证金制度的比较分析

现行的保证金制度主要分为两种,固定保证金制度与动态保证金制度。动态交易保证金制度也称为弹性保证金制度,在该制度下,可根据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证券市场中其他有关因素对保证金比例进行实时调整。

不同的标的证券价格不一样,并且波动性也各有差别,这使得不同的证券具有不同的风险性;即使是同一只标的证券,不同的时点也会导致风险程度的不同。根据这些条件来设计保证金制度,可以使得保证金比例的变化完全受市场所掌控,能使得保证金比例较好地反映市场风险程度。

动态保证金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市场风险,把价格波动充分反映到保证金比例当中,并且充分考虑到了市场的波动性。很多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发展时间较长,各项机制较为完善,它们采用的便是动态保证金制度:用各种相关模型对不同证券的波动性做出实证分析,并且对不同类型的证券计算出实时的动态保证金比例,以此来控制市场风险。

当模型预测到标的证券在未来将会面临较大波动,可能会带来较大风险时,证券公司会向投资者收取较多的保证金;反之,证券公司应相应减少保证金的收取。

固定保证金制度和动态保证金制度之间的最大差别在于二者对于证券市场敏感程度的不同。对固定保证金制度而言,由于其对市场变化并不敏感。在经济市场化、市场格局变化越来越快的大环境下,通过该方法设定保证金比例越来越无法反映市场中的实际情况。

与此恰恰相反,动态保证金制度与证券市场关系非常紧密,对于两融标的资产价格的变化有着相当高的敏感度。能够快速且有效地捕捉到市场风险,因而可以把价格波动较为准确、及时地反映到保证金比例上来。下图是保证金制度的对比。

2.我国现行固定比例保证金制度的优点

我国现阶段的融资融券业务实行固定比例保证金制度。即不管各类证券的性质如何,风险情况怎样,包括融资融券初始保证金比例、维持保证金比例、可提取保证金比例以及有价证券可冲抵保证金比例都实行统一的固定比例制度。

这种固定保证金比例制度固然有其存在的道理:首先,我国的证券市场仅有二十几年的发展历史,各项机制还不健全,市场整体还不成熟,对于各类系统和非系统性风险的抵御能力还不强。因此,较高的保证金比例能够有效地降低市场风险所带来的冲击。

其次,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崭新的交易制度,在中国各个证券公司的业务开展目前正是起步阶段。许多证券公司内部并没有建立起相应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并不能够很好地处理开展两融业务所带来的各种风险。

因此,较高的保证金比例与较低的有价证券折算保证金比例可以作为防控风险的天然屏障。并且统一的保证金制度还能减少融资融券各相关部门的操作复杂性,从而降低了两融业务的错误率,保证了融资融券平稳、安全。

3.我国现行固定比例保证金制度的缺陷和不足

尽管当下的固定保证金制度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然而,不同的标的证券之间千差万别,具有很强的差异性。即便是一只证券,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价格波动以及风险程度也是有很大差别的。因此对所有标的证券都实行统一的保证金制度并不科学、合理,仍需要改进和商榷。

首先,固定保证金政策会增加投资者的成本。众所周知,中国股市实行涨跌幅限制,每天的股票涨跌幅限制在上下10%以内(部分ST股票涨跌幅为5%),实行%的维持担保比例制度确实偏高,显得过于保守和低效率。

如果投资者所购买的股票每天的价格波动非常小,那么较高的固定保证金比例必然会产生了较高的机会成本,浪费了资金的时间价值,投资者完全可以把过量的保证金用于其他投资来获取相应的收益。

其次,不同的股票之间差别很大,即便是同一只股票在不同时期股价波动也会有巨大差别。固定比例保证金制度实行“一刀切”,在客户融资融券操作中对所有标的股票采取同样的保证金比例。这种做法无法反映不同的个股之间真实的风险差异,让人很难区分一些价格波动较小、业绩较好的绩优股同股价振幅较大、容易被庄家控制的劣质股。

再者,当整个市场系统性风险来临之时,证券市场波动很大,原有的固定保证金制度可能已经很难抵御所面临的风险了。此时如若仍然实行固定比例保证金制度,势必会受到市场风险的冲击,可能会让证券公司损失惨重。

综上所述,尽管目前我国实行的固定保证金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从长远来看,固定保证金政策不能顺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求。缺乏机动性以及针对性,明显已经无法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降低了市场运行效率。

近年来,我国已经将退市机制正式在证券市场中实施。退市制度的实行必将淘汰一批“劣质”股票,让所有准备上市以及已经上市的公司引以为戒,体现了监管部门重整证券市场的决心。因此,我们提出对固定比例保证金政策进行改进是十分必要的,是符合时代和大环境发展需求的,并且在不远的将来,必将有所收获。

二、对策建议

1.对现有保证金制度进行改进

原有的固定保证金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对该制度进行改进势在必行。由于证券市场瞬息万变,对于市场上如此众多的个股进行后市股价涨跌的判断是不可能的,试图对所有的标的股票采用相同且较高的保证金比例来解决市场风险的问题也不可行。在当下市场化程度加深、我国证券市场日趋成熟的前提下,我们必须针对于此进行改进。

固定保证金制度的最大的缺点是对于市场的敏感度极低。由于保证金比例是固定的,无法反映证券市场的整体波动情况,市场低迷的时候和市场火热的时候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是相同的。相比之下,动态保证金则有很大改观。

动态保证金能够实时反映市场波动情况,对融资融券标的股的价格涨跌变化极为敏感,相应的保证金比例可以跟随整个市场风险性的变化而实时改变。对于不同股票标的、同一股票在不同时点的风险性进行估计,通过对保证金比例的实时调整实现对于市场风险的及时防范。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水平依然不高,各项制度仍然不完善,在引入动态保证金制度的过程中不能生搬硬套。而应当顺势而为,结合国内外专家学者总结的经验以及我国国情,逐步、适当地引入动态保证金制度。

2.根据信用账户中保证金实时变化情况建立动态风险预警

投资者的信用风险与证券市场中的市场风险是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所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证券公司应对于此展开有效的防范工作,建立基于VaR方法的动态风险预警。

首先,通过VaR方法计算每日标的证券的保证金比例,对未来一日的市场极端情况进行预测。根据风险情况实时调整应有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不同的情况在风险来临前准确、及时发送风险预警报告。

然后,对于不同账户的风险类别进行分类管理。根据证券账户保证金比例的实时情况和通过VaR方法计算的最低保证金标准进行比较,将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划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实时预警。

最后,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实时总体规模进行数据统计,并且可根据券商的净资本、信用规模、业务结构自动计算出两融交易规模上限。一旦实时融资融券规模超过这样一个上限,应及时传递警戒信号,提醒券商调整当下的两融业务规模,降低信用交易体量庞大所带来的风险。

3.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我国若想建立起有效、健全、合理的保证金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净化证券市场环境,完善相应的融资融券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监管机制。因为公平合理的法律法规与规范流畅的内部监管体系是保证金制度得以正常施行的根本保证。

监管机构应当根据当前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在各个阶段制定有效且合理的监管制度,尽快搭建合规并且易于掌控的监管平台。只有在完善的监管体系下的良性市场当中,才能有效防止系统和非系统风险的频繁发生。与此同时,基于VaR方法的动态保证金制度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优化资资源配置、防范证券市场各类风险的作用。

三、总结

两融业务无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证券公司带来更多收益、给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带来更多便利的同时,其市场风险也随之而放大。证券公司只有对产生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才能让公司健康发展,长远发展。

融资融券保证金制度是进行风险控制的最为重要的一环,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之下,对于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的研究颇具有理论和现实上的双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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