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券属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一项,指的是证券公司向客户借出证券供客户卖出的业务。也就是说,当投资者判断未来股票价格会下跌,向证券公司借入股票进行卖出,等股票价格下跌后再买入同等数量的股票归还给证券公司。
完整的融券交易就是一借一还并支付借出费用。
融券卖出交易规则
1、融券卖出交易只能按限价委托,不能按市价委托。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如果当日无成交,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2、融券卖出交易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3、融券卖出交易时需要缴纳保证金,并且根据价格变动维持担保比例。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时,达到平仓线。当日收盘后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的,客户需要在2个交易日内不足担保物(维持担保比例回到%以上),否则有强平风险。若低于%触发紧急平仓线,会被强行平仓。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4、融券实行T+1交易规则。虽然可以利用融资融券的交易制度进行双向操作,变相实现T+0交易,但最终还是需要T+1完成整个交易。
融券的交易过程
1、融券卖出申报(目标证券在融资融券池内);
2、证券公司考察申报账户中保证金可用余额是否满足要求;
3、融券卖出成交(这时投资者会得到一笔卖出资金进入信用账户,同时账户记入一笔证券负债);
4、股价下跌(6个月内投资者可正常持有);
5、如果股价上涨,投资者需要维持保证金比例。如果跌破保证金比例,投资者需要在规定时间追加保证金,如不能维持保证金比例则证券公司进行强行平仓,直到达到保证金比例要求为止。
融资融券交易中可能引发强制平仓的情况
1、投资者在从事融资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债务,证券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强制平仓;
2、投资者从事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波动导致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并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证券公司有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实行强制平仓;
3、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会引发强制平仓。
融券交易成本
投资者在进行融券交易时,需要向证券公司支付利息和交易佣金。
融券年息10.6%,交易佣金不同证券公司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