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财富网
8月下旬,A股经历了一次融资融券标的大扩容。从只标的股票,增加到只标的股票。可供融资融券的股票市值已经占到了总市值的80%以上。
但是,虽说可供融资融券的股票范围扩大了,但是两融杠杆比例却并没有提升,一般默认都是1比1的杠杆。随着市场风险偏好的变大,想要加更高杠杆的人开始研究新的玩法——两融绕标。这东西简单说就是:既可以加更高杠杆,还可以买不在两融标的名单内的股票。
具体怎么做到的,看视频吧!
一、两融规则
在说两融绕标的玩法之前,我们先熟悉下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在融资融券规则第四章第十一小节明确写道:4.11维持担保比例超过%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
简单解释一下,意思就是维持担保比例大于%的部分可以自由取出。举个例子大家就懂了:假设你有00元市值股票或者现金作为担保,你借元钱。此时你的担保比例就是总资产00/负债*%=%。如果这00市值股票或者现金,增加到了元等值,那么你就可以取出这多出的元现金,或者随意处置元等值股票。
先来说一说两融绕标套现最开始的一个手法,也是最简单的一种手法,虽然已经被监管叫停了,但是可以用作入门案例。
注意,财爷这里只是给大家讲解,并不是鼓励大家去弄。
猫腻就出在,当融资还钱的时候,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卖券还款,按照借钱的先后顺序去还钱。第二种是普通卖出,指定还某一只券的借款。我们详细来说。
二、初阶两融绕标
假设你的股票账户买了万市值的股票,按照合法的融资杠杆是1比1,为了方便计算,在不算费率和折算率的情况下,我们就当也有万的信用额度,来融资买入股票或者融券卖出股票。
第一步:先融券卖出万的股票A,此时你融券负债了万。
你手里拥有的:
资产:万普通账户的股票、融券卖出所得的万现金
负债:融券欠下的万股票A
第二步:再融资买入万的股票A,此时你又融资负债了万。
你手里拥有的:
资产:万普通账户股票,融资买入的万市值股票A,融券卖出的万现金。
负债:融券欠下的万股票A、融资欠下的万。
第三步:将融资买入的万股票A,以“现券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券负债的万股票A,抹平了融券欠下的万。
你手里拥有的:
资产:万普通账户股票不变,融券卖出剩下的万现金还在,这是关键。
负债:融资买股票A所欠下的万。
那么我们来算下,担保比例=总资产/总负债=(+)/*%=%。因为维持担保比例%以上的部分可转出,所以你现在可以取出这万现金了。可以取出的这万现金,是可以随意买卖不是两融标的股票的。
然后新账号依然可以再次加杠杆,可以让你实际上的杠杆率大于1比1。
但是要记住,这万元并不是就属于你了,还是你从券商那里借的,即便是你转出来了,你原有的信用账户还是要按期算利息的。同时还得保证你普通账户的那万市值的股票不缩水,如果跌到万市值了你还得补充保证金。
这种方式的两融绕标套现已经被监管叫停。
三、进阶两融绕标
在名单内,有3只可以实现T+0交易模式的ETF产品:黄金ETF()、H股ETF以及恒生ETF。这三只ETF产品是绕标操作最常用的借道标的。
以黄金ETF和恒生ETF为例。
假设你的股票账户买了万市值的股票。
第一步,先融资万买入黄金ETF,再融资万买入恒生ETF,投资者总计借入万
元,同时持有黄金ETF和恒生ETF的产品持仓。
第二步,按照卖券还款的路径,卖出所持有的恒生ETF,得到万元用来还款。
但由于这类路径中,还款的先后顺序是按照借款的先后顺序进行,所以根据规则,用来买入黄金ETF的那万元还清了,用来买入恒生ETF的那万元反而还显示欠款。
至此,投资者欠款万元,仍持有黄金ETF的持仓,但系统会显示,在黄金ETF这笔交易上已经没有负债。
第三步,以普通卖出的路径,卖出所持有的黄金ETF,得到万元,
但由于系统显示黄金ETF交易账户并没有负债,所以这笔资金将会留在投资者的账户上,成为其自有资金。
经过这三步倒手,投资者就拥有了万元的自有资金。
由于监管层对于自有资金的买入证券标的并无限制,这就意味着,投资者可以用融来的资金,买入两融标的名单之外的股票,并不受监管约束。
但是恒生ETF名下的那万负债依然还是在的,并且按期计息。
并且股票账户万市值的股票不能缩水,否则要补充担保品。账户内万市值股票不能缩水,否则要补充担保品。
这三只ETF产品是T+0交易,能否融资买入,是绕标操作中的核心。绕标操作并不是券商提供的服务,而是现有制度中的一项漏洞,目前并没有一个有效的办法去避免这个漏洞,除非更改规则,但更改规则又势必会影响正常两融业务的开展,所以关键在于券商是否把这三只ETF产品放在融资标的范围里。
就算把T+0的ETF剔除标的池,也可以通过正常T+1的标的券实现,只不过需要更多时间和冒涨跌风险。
为了封堵融资融券绕标套现操作,券商更是频出新招——修订卖券还款的偿还顺序。
某大型券商已经在5月29日向客户发布了《关于调整融资融券业务买券还款偿债顺序的公告》。
公告称,经研究决定,将原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中的“甲方选择‘卖券还款’方式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按融资前款到期时间顺序优先偿还先到期的融资债务,同日到期的按买入时间顺序优先偿还成立在先的融资债务”,
修订为“甲方选择‘卖券还款’方式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优先偿还本券融资欠款,余款再按融资欠款到期时间顺序优先偿还先到期的融资债务,同日到期的按买入时间顺序优先偿还成立在先的融资债务。”
在如此冗长的修订表述背后,背后指向的就是两融绕标。
(文章来源:东方财富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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