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玉静)近日,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多家信托公司处了解到,《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下发至信托公司。
《通知》旨在通过调整信托业务分类,进一步厘清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引导信托公司以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行业传统竞争优势。新的分类标准将信托业务分为三类: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
《通知》还指出,信托公司应明确业务边界,立足受托人定位,按照信托业务新分类要求设定信托业务边界,严禁新增通道业务和非标资金池业务,坚持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信托业务,不得以私募基金形式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对于基于信托关系开展的私募基金管理等业务,按照严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
有业内人士表示,从《通知》内容看,融资类信托将成为历史。但也有业内人士表达不同意见。就《通知》的影响,大河报·大河财立方采访了多家信托公司。
对标资管新规
信托业务或将分为三类
近年来,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持续发展,业务形式不断创新,但现行信托业务分类体系已运行多年,与信托业回归本源、转型发展的需求已不相适应,存在分类维度多元、业务边界不清、服务内涵模糊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通知》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作为分类维度,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其中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下又有细分。
其中资产管理信托对标资管新规,具体再分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信托、权益类资产管理信托、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信托、混合类资产管理信托。《通知》明确,资产管理信托是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律关系为信托产品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金融服务的自益信托业务。该业务需坚持私募定位,属于私募资产管理服务,区别于为融资方创设融资工具并为其募集资金的私募投行服务。
从新的分类标准来看,整体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与之前监管提倡的业务方向吻合。不过,与当下信托公司开展的业务模式还有较大区别,备受热议的是融资类信托。从《通知》内容来看,融资类信托不在三大类别中。
在落实信托公司主体责任一栏中,《通知》还指出,信托公司应立足受托人定位,按照信托业务新分类要求设定信托业务边界,严禁新增通道业务和非标资金池业务,坚持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信托业务,不得以私募基金形式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同时积极拓宽信托本源业务范围,深入挖掘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空间,丰富信托本源业务细分种类。
在不断压降的基础上,融资类信托是否将一去不复返?
华北某信托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在新分类中,已不再单独出现融资类信托,但是信托仍可具备融资功能。在资产管理信托中,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信托以债权类资产为主要投向,可以认为债权类资产应包括非标债权资产。
南方某信托公司人士表示,首先需要厘清的是,征求意见稿厘定的是信托业务分类,不是信托公司业务分类,两者不是一回事。信托业务分类只包括了信托公司业务中的部分,信托公司其他的业务应该还是能做的,只是说会有新的规则来约束,或者是完善原有的规则,比如说融资类业务,或者是非标业务。
“我个人认为有两个方向,第一个方向是依托于中信登,将这类业务标准化,把它变成一个真正的投行业务,信托公司做这类投行业务,就类似于发债,也是直接融资,这也符合大方向,但需要去改造,对于监管而言,需要考虑的就是要隔离信托公司的资管业务和投行业务。”上述人士称,另一个方向就是,非标融资类业务可以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以资本为约束进行开展,监管对此已经驾轻就熟,当然这也需要规范改造,需要各方努力。
监管导向明确
行业长期阵痛在所难免
“征求意见稿总体导向正确,对于信托而言,不转型也没有出路,但阵痛期应该不短。”一信托公司人士对记者说道。
某中型信托公司人士对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称,个人认为征求意见稿与资管新规精神是一致的,对于原来的信托业务是一种纠偏,“毕竟之前信托挣钱太容易,有个牌照,放个贷款就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信贷市场,只是后续业务开展可能比较艰难”。
对于资产服务信托,也有业内人士表达了不同看法。《通知》明确,资产服务信托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行为,不得在信托项下开展负债业务,不得以受托资金发放信托贷款,不得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提供通道服务。
上述人士称,在资产管理运用上,个人认为债权股权都是必要的资产运用行为,所以在资产服务信托上不允许开展融资行为这点限制似乎有些过,但从监管的角度也可以理解,因为放开限制就会有人钻空子,“未来信托公司在家族信托等资产服务信托领域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
在新的业务分类下,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2类与资产管理信托相并列,体现了其重要地位。特别是资产服务信托,有大量的业务模式创新,这也对信托公司提出了新的要求。
未来信托公司是否将迎来大调整?前述华北信托公司人士称,信托公司内部组织架构预计不会在短期内有较大的调整。目前各家信托公司已经在探索业务转型,并已组建了一些业务团队,例如资产证券化、公益/慈善信托、证券投资等,可以初步满足当前的展业需求。但未来随着业务转型的推进,如果某项业务规模逐步做大,可能会引发组织架构调整。
新旧分类如何衔接转向
仍有细则待厘定
从此次的业务分类来看,皆是监管指明、信托公司转型的方向,但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尚没有形成有力的利润支撑,尤其是与往日的信托业务相比。
南方某信托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无论是资产管理信托还是资产服务信托都是信托公司转型的方向,但在这个过程中,不只需要信托公司一方的努力。“比如资产服务信托,就是发挥信托风险隔离作用的业务,这块业务有些可以盈利,有些还不盈利,而且盈利的业务也比较少,有几家信托公司已经占据,其他盈利的资产服务业务,要么还比较超前,配套的监管激励制度还不够,所以比较困难,需要时间,也需要各方配合。”上述人士称,资产管理信托其实就是与资管新规的标准对齐,不符合的整改,但这也需要内外配合,外部需要监管,也要有相应的配套制度,比如金融衍生品、商品期货的投资,需要资格,资格怎么获取等就需要有配套措施来完善。
就信托公司内部而言,上述人士称,近两年在资管新规的要求下,信托公司也在转型,往二级市场、债券以及另类资产这块转型的比较多,但变成全行业能盈利的业务,还需要时间,因为公司内部的组织架构、人员等都需要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
对于《通知》还有哪些待明确的地方?华北某信托公司人士表示,原有业务分类如何与新业务分类衔接,原有业务分类下的各信托项目,如何一一对应至新分类,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仍需要一些更加具体的指引。
责编:杨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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