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讯,国银租赁()公布,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唐山钢铁集团高强汽车板有限公司于年7月28日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代价人民币10亿元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及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赁物,租赁期为60个月。
租赁物为位于中国河北省的汽车板、家电板等钢材生产设备。租赁物的评估值共计约人民币12.64亿元。承租人不单独核算租赁物的税前及税后利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就承租人在本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承租人为一家位于中国河北省的国有企业,其主要从事高强汽车板、高端家电板钢材生产等业务。.
融资租赁合同乃由该公司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该公司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有益于增加该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该公司业务发展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