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通财经网
智通财经APP讯,国银租赁()发布公告,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于年11月29日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移及/或变更登记至出租人名下,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8亿元(单位下同),及出租人同意把租赁物租回予承租人,租赁本金共计8亿元,租赁利息共计约1.86亿元,总租金(租赁本金加租赁利息)共计约9.86亿元。
据悉,租赁物为位于中国山东省的某港区码头及附属设施资产。租赁物的账面净值共计约10.73亿元。承租人一为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其为承租人二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称,公司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有益于增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