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租赁()公布,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于年6月26日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移及╱或变更登记至出租人名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2亿元,及出租人同意把租赁物租回予承租人,租赁本金共计人民币11.2亿元,租赁利息共计约人民币1.59亿元,总租金(租赁本金加租赁利息)共计约人民币12.79亿元。
据悉,租赁物为分别位于中国河南省、云南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的共3笔项目下的光伏和风力发电设备,租赁物的帐面净值合计为约人民币14.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