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讯,国银租赁()发布公告,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年7月4日(交易时段后)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代价人民币8亿元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及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赁物,租赁期为60个月。
租赁物为位于中国天津市的天津站客运枢纽中心附属设施等固定资产。租赁物的评估价值共计约人民币8.1亿元。租赁利息于租期内总额共计约人民币1.21亿元。
融资租赁合同乃由公司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公司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有益于增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